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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后能构成累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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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有期徒刑缓刑和累犯这两个词可能大多数人都不陌生,都在电视上、杂志报刊上看到过,但是,大多数人都会问,有期徒刑缓刑后能构成累犯吗,相信您都不是很清楚,我们今天就好好的给您普一下法。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有期徒刑缓刑和累犯的概念。
   一、什么是有期徒刑缓刑
   1、通俗的说: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
  例如判1年缓刑1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一年,一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不用坐牢了。
   2、从法律上具体讲: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某种剥夺自由的刑罚的犯罪分子,遵守一定的条件的情况下,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过去有的判决不宣告刑罚,却只宣告“缓刑×年”,这是不正确的.因为缓刑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属于刑罚的一种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条件下保持执行的可能性.所以,又叫做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
   二、什么是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三、有期徒刑缓刑后能构成累犯吗
  根据我国刑法通说和司法实践的通行做法,已满十八周岁的人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不构成累犯。其主要理由是,缓刑只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的刑罚,因此,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故不符合累犯的成立条件。
  综上所述,就目前中国的法律条例来说,对于有期徒刑缓刑后能构成累犯吗这个问题,显然是不能构成的,至于在将来的法律里面,会不会改变现在这一条,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也希望你们在做什么事情之前多考虑一下法律后果,不要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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