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相比之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的更多,而实践中也不是随便就能签订这样一份合同的,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解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法律上面规定的是比较严苛的,当然,要是劳动者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话,也是允许他们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这样的劳动合同,也是存在被解除的可能,具体有三种方式可以进行解除。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


·企业辞退患病员工可以吗
      企业辞退患病员工可以吗?1、劳动者患病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同。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患病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合法辞退...


·停运费和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停运费和误工费规定是什么?停运费和误工费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赔偿费用,前车主要是发生交通事故,用于货物运输的车辆被损坏,需要进行赔偿。后者是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受到伤害,人员不能工作,这段时间的费用赔偿。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批复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 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包括: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双方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原则;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在建筑工程的...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能组织工程质量检验?
       一项工程的完结并不是结束,我们还需要非常重要的工程质量检测环节来确保我们的安全,可是我们并不清楚,工程的安全是由谁掌管,因此我们也并不知道工程质量检测是不是真正严格,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能组织工程质量检验?一般来说,在正式验收之后,会有专门的专业组来验收工程,根据不同的验收条件和验...


·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
      员工如果在工作当中招收到了意外的人身伤害的话,那么肯定会耽误自己的工作时间,预留一部分时间来进行治疗和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等事情。在这个过程当中,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必须定期的为职工本人发放工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 一、...


·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
      随着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各项基本权益,您也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护。如果遇到工伤的话,第一步是会做工伤认定,做完工伤认定以后,有些情况下可能还是要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填写工伤鉴定申请,那么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


·同工同酬什么时候执行,要注意哪些细节?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说到这个同工同酬,相信很多劳动者并不是太清楚。那么法律规定的同工同酬什么时候执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同工同酬什么时候执行 《劳动合同法》中就同工同酬作出了规定。 《劳动...


·退休返聘用工是否确立为劳动关系?
      退休返聘用工是否确立为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是指在在建筑工程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相关流程分配工作。主要的承包流程包括:   1.项目启动   2.项目初始阶段   3.设计阶段   4.采购阶段   5.施工阶段   6.试运行阶段   7.合同收尾   8.项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