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州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二手房由于居住的年限较长,有的甚至在房屋质量上有着一定的问题,因此,购房者在进行二手房购买时要对二手房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对二手房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也要进行查验。今天,以广州为例,针对广州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我们给您总结了以下相关知识。
   一、注意事项之一:在拆迁区的二手房买卖
  有些房子适合居住,有些临街房适合做生意,如经营餐饮或小百货或其他经营。有些投资人急于在城市中心区或热闹繁华处购买临街门面房,其目的或者是买了以后经过装修,将其出租,以此收回投资。或者是买了以后,根据市场情况,经过装修改造,经营风味餐厅或专卖店。因为房子是临街而且投资人考虑的是经营,所以在谈房价时,价格走势较高。在购买时买卖双方并没有什么大的争议,二手房买卖顺利完成。谁知当新主人刚开始经营,就接到拆迁通知,而且该条街全部都在拆迁之列。因为某开发商已经在此处获准开发建设一豪华住宅区和写字楼,开发商愿意根据国家有关拆迁规定给被搬迁人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些经济补偿对一般的旧住宅区的住房应该还是合适的,但对于这位因投资而高价从旧房主手里买来的临街房再进行改建装修的人来说就是十分不合适的。而开发商决不会因为这位投资人因多出钱装修和买临街房而给予其更多的补偿。
   二、注意事项之二:已有银行按揭的二手房的买卖
  在购买此类的二手房时,购房人应该全面了解该房产的所有情况,包括审查原购房契约、审查房产证、土地证、原开发商的“五证”。如二手房的主人申请了银行按揭,要审查原借款合同。如办理了抵押,还要查验抵押登记手续。根据目前情况看,大多数的新住宅在销售时,都有银行提供按揭贷款,一般贷款的期限都在10年至20年间。在这10年到20年间,又会有大量的原购房人会将自己已进行按揭贷款的住房或是已经办理完抵押贷款的住房再次转手,这就会给二手房买卖市场提出大量的问题,市场应该怎么样面对如此大量的二手房买卖? 像这类二手房的买卖程序应该是较为复杂的,但是如果处理得当,仍能顺利完成交易,而不会留有法律隐患。当二手房购买者选定一处此类的二手房时,首先要理清该二手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和当前的法律状态。如果是二手房的主人已经与原开发商办理完产权变更手续,并且已经拿到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那么情况就较为简单,二手房购买者只需与二手房主人就二手房价款问题谈妥,然后办理二手房的具体过户手续即可。
  如果是二手房主人尚未从开发商处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而且还欠着银行的贷款,开发商仍为该房产的主人向按揭银行承担着连带还款的责任,这时二手房购房人就要格外谨慎。因为这时该二手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就不仅是二手房主和二手房购买人,而是涉及二手房主与银行的借贷关系和开发商与银行间的担保关系,以及二手房主人与开发商的担保与被担保关系,每一个法律关系的变化都影响着另外一个法律关系。
  虽然二手房的主人与银行的关系是借贷关系,二手房主人是债务 主体,但房产却是抵押担保物。一旦二手房的主人不能按期如数向银行还款,银行作为债权人一方面可以径行向债务人二手房主人直接追讨,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债务人的连带保证人开发商直接追讨债务人的欠款。如果开发商作为保证人履行了保证人的责任,代债务人——二手房主人向银行还清了债款,回过头来,开发商就有权利直接向债务人——二手房主人要求履行法律责任,直至收回住房。所以对于二手房主人来讲,开发商就是或然的债权人。
   三、注意事项之三:夫妻共有的二手房买卖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的财产,在婚姻解除时,应由夫妻双方来分配,任何一方不能独自侵占共有的财产。在二手房买卖时,稍不留心,购房人所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就会因为二手房主人的婚姻变故而导致无效,有时还会引起其他麻烦。
   四、注意事项之四:共同拥有产权的二手房买卖
  有的情况是几个朋友,或是几个亲戚,或是兄弟姐妹几个人共同拥有一处房产。当购房人遇到这样的二手房时就更应格外小心。因为这类二手房是几人共同拥有的共有财产,所以任何一个人都无权单独处置共有的房产,不管这个人是否亲自掌握产权证和土地证。关键的问题是看是否所有的共有人一致同意转让该二手房,最好的方法是购房人应与所有共有人见面,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在以后就该二手房转让事宜的谈判中,应该要求所有的共有人给共有人的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在转让协议签订时,所有的共有人都应当在协议上签字,如果有的共有人不能出席,应委托其指定的代理人代签,该代理可以是共同共有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但该授权委托书应该是经过公证或律师见证过的法律文件,该法律文件的原件应该附在合同后面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
  综上内容就是对广州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的相关总结。二手房在买卖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很多,所以,购买者在进行买卖时要谨慎,对二手房的各个方面了解清楚了之后,再进行最后一步过户手续。当然,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一些情况清楚的写入合同,以防万一。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什么?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费率浮动机制、代位求偿、零整比等方面,下面是具体内容: 1、保险责任扩大:商业车险费改前,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驾驶证失效或审验不合格、未上牌照新...


·新车被高空坠物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现在小汽车已经走入千家万户,人们到4S店买到新车后,会停在小区楼下,如果居住在高层,高空坠落花盆等物品,可能将车砸坏,这会让车主闹心。那么,新车被高空坠物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这种情况发生后,保险公司会结合车主购买的保险决定赔偿与否,下面我们介绍下详细情况。 一、新车被高空坠...


·买二手房交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买二手房交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1、要求出示委托协议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


·驾车撞死人怎么判?
      司机在开车的时候开车撞死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133条的规定,属于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属于刑事犯罪。那么撞死人的具体处罚轻重,以及对对于肇事人的形式触犯要根据在这一场事故里面的死亡人数,以及肇事者在这场事故里面的一个应付责任的轻重来进行具体的划分。其详细的具体情况...


·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由谁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很多时候都是肇事者负全责,在赔偿的过程中,很多赔偿项目都是可以确定由肇事者赔偿的,但是交通费该由谁承担、支付该由谁承担?在文章中主要介绍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由谁承担。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交通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一级轻伤的具体赔偿情况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


·车祸伤保险理赔误工费是多少天
      车祸伤保险理赔误工费是多少天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处理交通违章如何扣分?
      处理交通违章如何扣分?交通违章问题算是我们生活中的常见问题了,我们平常开车时一不小心就会违章,尤其是对于刚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来说更是如此,那么交警处理交通违章如何扣分?下面我们搜集了一些关于处理交通违章如何扣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于喜欢开车并且受到违章扣分的朋友们能有所帮助,一起来阅...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肇事者由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也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当然,如果惨剧已经发生,受害者家属就应该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有所了解。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 一、处理流程 (一)调解:经...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