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一般针对不同的合同,自然当事人约定的内容就不太一样。那么,在实践中,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呢?而若想要合同的内容得以实现,合同的双方,尤其是受委托人一定要履行其义务才行,那受委托人的义务一般是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委托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条款。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反映出其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因此,在签订委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载明其基本情形的条款,不可简称或代称。2、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4、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在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当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5、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即受托人处置委托事项应达到的委托人的要求,制定该条款是衡量和计算报酬的依据。6、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7、违约责任。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8、争议解决的方式。9、其他条款。
  二、受委托人的义务是什么
  依《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1、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务,须经委托人同意。2、报告的义务。受委托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置结果。《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置情况。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3、交付财产的义务。《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七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该条的规定明确了受委托人只要是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都应当交给委托人,不论这些财产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也不论是由受委托人取得还是因转委托由第三人取得。4、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因受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的赔偿责任依有偿委托或者是无偿委托不同而有所区别,有偿委托合同因其是委托人支付了一定的报酬,其赔偿责任比无偿委托合同重。本站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即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只要受托人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那委托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向受托人索赔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上海合同到期怎么赔偿金有什么规定?
      上海合同到期怎么赔偿金有什么规定?当今在大城市工作居住的人是越来越多,而且需要签合同的地方也是越来越多。而且一旦在上海签订了合同,你所关注的事情除了合同内容是否对你自己有益之外,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就是合同的到期时间了,上海合同到期怎么赔偿金?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支付经济...


·民法规定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民法规定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合同规定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


·合同诈骗罪司法认定是怎么样的?
      行为涉嫌犯罪,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需要对犯罪行为进行正确的认定,才能依法量。那么合同诈骗罪司法认定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 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可分为完全履约能力、部分履约能...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期限是6个月,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
      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 产品购销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至于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也和其他合同一样,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期限,有没有合同无效或撤销的事由,一般是有效的。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合同的有效期。 一、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 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在合同约定履行期内...


·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一、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自追认之日起生效,但效力溯及签订之日。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48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


·合同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合同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都会听到抗辩权这一个词语,对于抗辩权很多人不是特别的清楚,抗辩权我们从字面上的意义来讲就是一种反抗的权利对于合同的抗辩权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合同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呢?接下来让我们来为您进行整理相关的知识。 一、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


·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法院
      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法院 一、合同撤销权 1、定义: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已经成立了,但是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它就一定是有效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合同即使成立了它也是无效的,那么如果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了?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