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一般针对不同的合同,自然当事人约定的内容就不太一样。那么,在实践中,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呢?而若想要合同的内容得以实现,合同的双方,尤其是受委托人一定要履行其义务才行,那受委托人的义务一般是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委托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条款。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反映出其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因此,在签订委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载明其基本情形的条款,不可简称或代称。2、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4、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在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当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5、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即受托人处置委托事项应达到的委托人的要求,制定该条款是衡量和计算报酬的依据。6、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7、违约责任。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8、争议解决的方式。9、其他条款。
  二、受委托人的义务是什么
  依《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1、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务,须经委托人同意。2、报告的义务。受委托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置结果。《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置情况。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3、交付财产的义务。《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七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该条的规定明确了受委托人只要是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都应当交给委托人,不论这些财产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也不论是由受委托人取得还是因转委托由第三人取得。4、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因受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的赔偿责任依有偿委托或者是无偿委托不同而有所区别,有偿委托合同因其是委托人支付了一定的报酬,其赔偿责任比无偿委托合同重。本站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即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只要受托人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那委托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向受托人索赔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在经济诈骗中,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是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型。因为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都会导致受害人的财产发生损失,为此不少人都将两者混为一谈。其实,两者除了在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外,是有本质区别的。那么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资料为您做了一个总结。 一、集资诈骗和合同...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吗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吗 一、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吗?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否有效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合同”也开始走进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但近些年来合同诈骗事件层出不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们需要了解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效力以及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界定。下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合...


·《合同法》中规定
      《合同法》中规定了多种类型的合同,而这其中针对房屋租赁合同来讲,其实具体还包括了一些小分类的。那到底房屋租赁合同有哪几种呢?进行租房活动的需要签订租房合同,那么租房签订合同应注意什么?我们马上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哪几种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


·股权转让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股权转让合同违约金怎么写?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股权转让的事情时有发生,转让方和受让方应该签订一份内容完整的股权转让合同。为了防止股权转让一方违约,合同中应该明确违约金比例等。而违约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任何合同都要有这一条。那么股权转让合同违约金怎么写?下面我们简单给您做个介绍...


·合同履行要遵守哪些原则
      合同履行要遵守哪些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书面合同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的形式之一,更是人们使用的最多的形式之一。订立书面合同其实也就是白纸黑字的将双方协商好的内容固定下来,那么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1、如果...


·怎么区分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
      怎么区分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


·口头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
      口头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可以的,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


·居间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特征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特征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的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的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协商处理。 二、违约特征 民事责任 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类型,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


·合同违约起诉状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起诉状是怎样的合同违约在生活中非常常见,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后,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情况下,就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如果起诉,你知道合同违约的起诉状是怎样写的吗?我们整理了一篇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合同违约起诉状原告: ,性别: 汉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联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