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 一、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接受赠与的文书。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签订《赠与合同》的形式,将赠与人的财产无偿或附一定条件地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而形成的一种协议。实践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采取赠与合同的形式。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一)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户口簿或护照);赠与人、受赠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及身份证;
  2、赠与合同文本;
  3、赠与物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由共有人共同赠与;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及受赠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附件条件的应写明所附件的具体内容。
   (三)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3、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4、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5、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6、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四)收费标准:
  赠与合同公证按受益额的2%收取公证费。
   【范本一】
   房产赠与公证书
  (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
  兹证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签字)
  以上就是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起到帮助。对于赠与合同公证,需要牢记赠与的前提是所赠与的物品需要是您个人财产,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必须备齐所需要用到的证书等,以及办理赠与公证是有收取公证费的,不能利用赠与来进行任何违法的事情。


·合同解除后,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所设之规则除旨在鼓励交易外,更为重要之目的是矫正当事人间因违约行为而引起的利益失衡,违约损害赔偿原则就是其中一种《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
      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在市场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是较为常见的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需要遵守平等、资源的原则,对于重大误解合同是可以撤销,或者是变更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一、什么情况下...


·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会判吗
      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会判吗? 一、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会怎么处理?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侧重违约金的补偿性,同时有限制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 1、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另一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


·技术服务合同可以转包吗
      不可以,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转包...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当今社会,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这都是由于当初签订物业合同时双方没有仔细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而导致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内容,那你知道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明...


·合同法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都有什么?
      合同法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都有什么? 一、违约行为的表现是怎样的?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


·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是什么?
      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是什么? 一、合同管理的内容 1、合同签订管理 (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 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价格等。 @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信调查,准确把握...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合...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及说明 1、合同名称: 合同的名称要做到言简意赅,如果是常用的合同类型尽量采用它们习惯性的名称,如果是不常用的,或者要拟定的合同有特殊情况须要突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拟合同名称,但要注意用语的明了和准确。 2、合同编号: 合同...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 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均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则公司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


·出版合同签订期限一般是几年?
      出版合同签订期限一般是几年?出版合同签订期限一般是三年,在签订出版合同当中,其中约定的就是一个签订期限的问题。从理论层面上来说,双方约定签订多长时间都是法律允许的,因为法律允许这种自由表达的意愿,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就可以了,但是从通常做法上来看,一般都是以三年为一个阶段,如果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