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一方赌博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时一方赌博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你没有偿还义务,况且赌债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就更不用偿还了,如果追债,你可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二、离婚对夫妻债务如何承担我国《婚姻法》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离婚的赌债因为没有涉及婚姻双方的共同生活,所以不存在共同的债务问题,但是对于具体的问题,需要有关的法律进行一定的约束,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对于问题的解决存在疑问,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寻求有关司法部门的帮助来解决和缓解。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夫妻共同债务都是需要先做出处理的。其中关于共同债务的处理,一般是先由夫妻共同财产作出清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协商承担。要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作出判决。但要注意一点,无论是协商约定债务承担还是由法院作出的判决,这都不能对抗债权人。
  
  
  


·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如何写,补偿金应是多少
      竞业限制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个保密协议,负有保密的劳动者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并不是每个劳动者都需要签订一份这样的协议。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推荐一篇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如何写,补偿金应是多少? 一、竞业限制条款范本如何写? 竞业限制...


·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
      挪用公款的行为法律中规定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能实施,其实从实际情况来看,也只有他们才有权利对公款进行挪用了。当然,这样的行为,也只有在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那法律中规定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关于人...


·遗产继承债务如何处理?
      遗产继承债务如何处理?1、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 一、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如采取恐吓、暴力等手段讨债,威胁到债务人的生命安全,影响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时,债务人可以采取报警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 一、什么是债权人债务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


·民间借贷借条手写的有用吗?
      借条手写的有用吗?从法律上来讲,借条手写或打印都可以,但考虑到实践中有只有借款人签字的打印借条,借款人声称是在空白纸上签字,被他人事后打印的争议,所以,最好还是手写借据。打印的借条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借款人及出借人姓名信息、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违约责任、借款人签名、签...


·到年底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到年底了欠钱不还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


·借款合同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借款合同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 我们发现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行为,同时采取虚假的手段来“履行”合同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则就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在借款合同当中也是有可能构成此罪的,那一般借款合同合同诈骗罪是怎么处罚...


·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
      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抵押权能不能跟债权一起转让一、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 那么这个为债务人的债务以自身的财产设定抵押的第三...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在生活中双方往往会因为一些债务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双方会把债务进行抵销,从而化解纠纷。那么在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中是怎么是说的呢?在进行债务抵销时需要哪些条件?下面我们带你看一看债务抵销到底需要哪些条件。 一、债务法定抵...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