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严重信用卡房贷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疫情严重信用卡房贷怎么办?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二、银行在疫情期间可否提前收贷受疫情影响,诸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维护社会就业稳定,是疫情防控在经济领域延伸的应有之意。2020年2月5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预期利息等帮扶,妥善安排还款方案,直到“一级响应”解除为止。故在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届满,没有法定和约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机构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不予支持;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或迟延交付贷款的,借款人可以请求金融机构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明确的是,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于疫情严重人员延迟还款的目的在于缓解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但如果不法人员利用相关政策来进行违法犯罪的,显然是需要从严从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一般也是均等分割的,因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


·单位集资房拆迁能安置吗?
      单位集资房拆迁能安置吗? 单位集资房,如果需要拆迁的,政府应当给予安置补偿。 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在拆迁的时候一样给予赔偿。 当前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集资房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集资房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集资房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


·2023如何继承农村的房子?
      2023如何继承农村的房子?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则需要考虑继承人...


·二手房过户要多少费用?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购买二手房需要办理过户,过户就需要向房管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税费,那二手房过户要多少费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二手房过户要多少费用? 1、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合同有效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当居住的房屋达到一定的年限之后,就很容易变成危房,这个时候,政府往往要对这些房屋进行拆迁。我们也知道,如果政府对房屋进行拆迁,是要给一定的补偿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补偿的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拆迁补偿...


·公证炒房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一、 公证炒房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租了房子签了协议后就直接住下了,很少有要
      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租了房子签了协议后就直接住下了,很少有要开发票的。但是其实如果公司给交了住房公积金后,你的租房满足条件的话是可以凭借发票等相关信息去开房租租赁发票的。那么开房屋租赁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房屋租赁发票在哪开呢?小面小面对于这两点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提供资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但此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我国住建部统一制定的,除此之外开发商往往还会要求格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下面我们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供您参考了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


·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抵押是大宗交易,我们必须谨慎,因为这个事情搞不好会让自己损失很大一笔财产,所以不管房产抵押手续的收费是多少,我们都应该去登记。这样不仅给自己留个后路,也让别人放心。那对于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可以去相关机关问清楚,或者看下文的阐述。 一、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