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销售面积怎么计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商品房销售面积怎么计算?对于商品房面积的计算来说,目前主要是规定在于2001年由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18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讲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销售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怎么计算?《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7条规定:套内建筑面积系指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这里的套内使用面积系指房屋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套内墙体面积由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窨周围的维护和承重墙体构成,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其中,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名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系指套内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商品房公摊面积怎么计算?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二、房屋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怎么办?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怎么办?房屋的购买者在怀疑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有水分时,自己测算的结果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当房屋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因为《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然后再全面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商品房面积的计算具有很多技术性特征,一般购房者是难以计算的。如果所购买的商品房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或者商品房实际面积与预售面积不同,购房者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由于只有特定机构所测定的结果才能被法院认可,因此购房者应当积极联系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处理,相信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小产权房买卖的现象还是非常多的,但是小产权房买卖发生纠纷的概率还是非常高的,因为小产权房买卖风险比较大,那么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这是最节约成本和时间的解...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买房的。但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不是像您想象中那样只要提出了申请,就一定能获得贷款。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商品房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品房的买卖时常发生,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是,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取得房产证,这一点异常重要,那么,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再婚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再婚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一、再婚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一)由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


·一般城市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
      一、一般城市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在改革开放之后,企业进行改制的现象在我国市场上是十分常见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都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护多方的经济利益,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偿还债务,追回债权,房产属于企业的固有资产,故而随着企业的改制,也是需要将房产进行变...


·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二人在结婚之后购买房子,这时候的房产是不是共同的财产,要根据购买房子的时候,付款的财产来源来判断。如果在两个人结婚之后,由夫妻当中的一方去购买房子,并且买房的时候,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购买房子的,这个时候,这个房产应该是属于购买方当事人的。如果...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不适用的,如果拍卖房屋还存在租赁关系,那么会使被拍卖的房屋收益上受损,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


·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鹰潭信江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 1、概况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


·房屋赠予也是属于房屋转让中的一种情况,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房屋买
      房屋赠予也是属于房屋转让中的一种情况,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房屋买卖和房屋继承。而不同情况下的房屋转让,此时涉及到的手续是不同。那么其中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呢?而在赠予房屋的过程中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方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 ...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拍卖房屋是其中之一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拍卖房屋是其中之一吗?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拍卖房屋是其中之一,被查封拍卖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这个行为是无效的。如果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 1、租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