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介绍卖淫罪能判多少年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犯介绍卖淫罪能判多少年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二、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介绍卖淫主要是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从而让他们之间进行卖淫活动。这类行为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要注意的是,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当然,成立介绍卖淫罪还是需要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才行,否则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遗弃罪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有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公民不履行义务,抛弃子女或者老人,导致其致死致残的,会构成遗弃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明确的遗弃罪的法律条文,为了更好的打击这类犯罪活动,有关部门还制定了司法解释。那么遗弃罪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做个详细介...


·犯绑架罪如何判刑处罚?
      犯绑架罪如何判刑处罚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9
      对于个人隐私泄露问题在现代社会非常常见,之前刑法中虽然对个人隐私也有明确的规定,但其中还有很多漏洞存在。不过最近刑法修改时对个人隐私这一章进行了完善更新,对这些内容进行了完善。但是具体内容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9中做出了什么改善呢?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利用职务上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将原本属于国家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共同特性,这也导致了这两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争议很大,容易混淆。那么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根据我国...


·被法院判处拘役怎么放假
      被法院判处拘役怎么放假?拘役放假的时间没有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


·经济犯罪追诉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经济犯罪追诉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经济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尤其是经济犯罪,成为了一个很主要的问题。这些犯罪者主要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从而获取非法的钱财。那么经济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经济犯罪...


·刑诉法解释156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指导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文件,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理解上面的问题。为此,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刑诉法中一些适用问题做出了明确解释。对应附带民事诉讼,也有专门的条款。那么,刑诉法解释156条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普及下有关法律知识。一、刑诉法解释156...


·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办案时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办案时限是多久?新《刑诉法》办案期限的规定: 一、刑事案件立案后决定逮捕的期限 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两次拘传(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


·刑法生产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生产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


·无照经营与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无照经营与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无照经营按照2003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应该由工商行政部门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


·刑事犯罪已中止审理的依据是什么
      刑事犯罪已中止审理的依据是什么?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