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双方都签字盖章,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成立之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生效,实践中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该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由两大类,《劳动法》第18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结合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
  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是决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具体表现为:
  1、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合同主体资格
  这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企业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如果不具有这种资格,即不得非法签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
  国家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严禁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特定行业或岗位、工种不得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否则即属非法。现实情况是,一些企业,特别是乡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童工现象屡禁不止,国务院于2002年12月1日实施新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加大了打击非法招用童工力度。
   (二) 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合法
  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所构成,其实质表现为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有效必须以合法为条件,否则即因违背而无效。在实践中,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主要表现在:
  1、劳动合同内容违反国家强行性法律规范
  强行性法律规定是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当事人在其订立劳动合同的活动中必须遵守,否则即属违法。
  2、劳动合同的内容严重违反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而显失公平
  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全面,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定应当公平、合理,如果只规定一方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或者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即应认定劳动合同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据约定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一旦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双方签字之后也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那么也就不能对当事人的权益作出保障。由此可将,劳动合同无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多么严重的。因此,实践中,当事人一定要避免出现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2、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


·上班期间入厕摔倒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入厕摔倒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上厕所摔伤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上厕所,其实质也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无异,只不过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比较普遍,而工作时间上厕所摔伤较为特殊而已。故上下班途中与上厕所,它们与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一样,共同构成在工作时间、工作...


·半月板损伤算几级工伤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在我们进行确定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限制
      在我们进行确定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而且如果是解除劳动关系,有可能还需要进行支付一定的补偿金。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的规定都是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


·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解雇员工是单位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解雇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在解雇员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员工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但根据《劳动合同法》...


·员工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要提前多久告知单位?
      员工和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有了更好的工作机会,员工是可以提出离职的。按照劳动法规定,作为员工和企业中的任何一方,都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当然,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不是随意的,需要按照程序办理。那么员工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要提前多久告知单位?下面我们给广大...


·买了新房是一件大喜事,但是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装修房
      买了新房是一件大喜事,但是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装修房屋。房屋装修的效果将会直接影响入住后的居住质量。房屋装修要考虑价格、安全、舒适、健康环保等等因素,注意事项不可谓不多。那么,房屋装修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 一、亲自量房 量房是新房装修不可少的步骤,更何况量房关系到新房...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保障的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


·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什么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和就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可以确认劳动关系了,其实不然,确认劳动关系有很多很复杂的步骤。那么,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又是什么?很多人都对此有疑惑,为了解决您的疑惑,我们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确认劳动关系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什么? ...


·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误工费就是指当我们在生活中遭受意外事故受伤时,负有赔偿责任者应向受害人支付因无法进行劳动而损失的收入。虽然我国咋法律中规定了多种保护受害人获得救济的权利内容。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误工费的实际赔偿却不尽人意。受害人应当了解关于误工费的知识,那么,当我们申请误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