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狱罪犯超期关押怎么处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监狱罪犯超期关押怎么处理?监狱发现罪犯关押已经超期的情况下,应当对罪犯进行提醒,并联系罪犯的亲属,做好出狱的相关工作。根据法律规定,超期羁押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会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严重的侵害,监狱应当根据规定的期限做好罪犯的出狱工作,并按照规定条款来进行办理。看守所是关押未决犯的地方,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书下达且该判决书生效前,犯人均是关在看守所的。犯人能被关多久,主要取决于从他被抓到法院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长短。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看守所关押的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侦查阶段14天至8个月零7天不等,审查起诉阶段1个月至3个半月,审判阶段20天至2个半月。一个刑事案件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将这三个阶段的期间加起来,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看守所是关押未决犯的地方,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书下达且该判决书生效前,犯人均是关在看守所的。犯人能被关多久,主要取决于从他被抓到法院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长短。二、司法解释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犯罪嫌疑人自被逮捕之日起可以被公安机关最多关押7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下列案件在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监狱罪犯超期关押原本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应该尽快的做好罪犯出狱工作,并与通知罪犯本人和与他的家人为出狱做准备。而罪犯本人和亲属也可以提前了解关押的法定期限,例如审查关押不能超3个半月,审判关押不能超2个半月,避免被超期关押。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区别有什么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区别有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


·聚众斗殴罪如何赔偿,有什么法律责任
      聚众斗殴,说白了就是一群人打群架,这样的行为是会造成人员受伤的,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人员的死亡。此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聚众斗殴罪如何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如何赔偿 (一)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后果 聚众斗殴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


·犯罪分子电信诈骗多久判决?
      犯罪分子电信诈骗多久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判刑被拘留的期限会折抵刑期吗
      判刑被拘留的期限会折抵刑期吗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行贿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行贿罪的具体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


·炒外汇算非法集资吗,非法集资怎么量刑?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一种影响十分恶劣的经济犯罪,非法集资如果达到一定的金额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我国近几年由于经济对外开放,使许多国外的货币进入国内,因而有许多人通过炒外汇的方式获得收入。那炒外汇算非法集资吗,非法集资怎么量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炒外汇算非法集资吗?...


·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之前,会对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情况等其他基本信息座椅个简单的了解,若发现有需要获得法律律师援助现象的,法律会指定为当事人辩护的律师,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由其受理指定的律师提交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在辞职前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根据法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才会坐牢?
      根据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才会坐牢?根据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才会坐牢的,因为如果承担的是行政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的话,那么都不需要总要坐牢的这一个地步,毕竟形式方面的坐牢,它已经是完全的现成了人身自由,相对来说是所有的处罚措施当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发生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都是...


·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
      侮辱这一名词我们都很熟悉,如果是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贬损他人人格,并且破坏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也只有是严重的侮辱行为才能构成,但是如何判断情节严重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在法律上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一、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侮辱罪客观上表现为使...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主体
      众所周知,在美国携带枪支是一种合法行为,但在中国,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将不在合法。而抢劫枪支、弹药等危险药品更是会受到被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等严重处罚。那么,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主体是什么呢?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什么是抢劫...


·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提前实现与事前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后者是故意的一种,是主观形态。前者是犯罪既遂状态,是客观方面。刑法犯罪故意的一种。事前故意,又称韦伯的概括性故意,是指行为人事先对犯罪事实整体有认识而实施行为的一种故意心态。在事前故意中,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