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可见,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在每月全部收入的20~30%之间。
  
  通常,有工资收入的,应按月或定期给付现金,农民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现金、实物。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一是出国、出境人员;二是有能力一次性 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四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综上,法律当然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就必须要是多少钱,父母亲双方的工资收入都特别高的话,类似于月收入都是好几万元,但是普通工薪阶层的月收入可能就是三四千元左右,这两个不同的层次,每个月支付的抚养费没有比较性。
  
  


·婴幼儿抚养的规定是什么?
      婴幼儿抚养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离婚率是在不断的增加,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很多离婚相关的问题,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相关的法规中对于这个问题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那婴幼儿抚养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婴幼儿...


·关于返还结婚彩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由男方家给付一定数额的财物给女方家的,一般是定性为结婚彩礼的。这属于民间结婚习俗,我国在是否给付结婚彩礼上面没有规定,但却对彩礼的返还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究竟关于返还结婚彩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返还结婚彩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破坏军婚罪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相信您都清楚,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其实我国是给予了重点保护的。现实生活中,要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同居、结婚的,那就会被认定为破坏军婚罪,之后自然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在《刑法》中也有关于此罪的法条规定,那破坏军婚罪法条内容是怎样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


·家庭暴力的认证?
      我国现阶段尚未有专门的家庭暴力法案,只是在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将家庭暴力作为离婚及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受害方无法以家庭暴力作为独立诉由而直接起诉。 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这导致实践中很难进行认定,特别是对身体暴力以外的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


·夫妻一方想离婚怎样收集证据?
      要是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意味着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此时可以考虑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才行。那究竟想离婚怎样收集证据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


·法官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其实会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一般一个案件需要经过多次开庭才会作出最终的判决。但就离婚案件来讲,有的人就在咨询我们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要不要钱?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要不要钱?(一)离婚诉讼费交多少1、离婚诉讼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离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


·起诉离婚可以冻结财产吗
      起诉离婚财产可以申请冻结。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不会冻结财产。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最高...


·湛江农民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为了规范约束公民的一些行为,我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征收社会抚养费。这项政策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也是对一些不按照法定条件生子的公民的约束。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湛江农民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可供您参考一下。 一、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