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立故意伤害犯罪判几年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成立故意伤害犯罪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基准刑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1、伤亡后果:每增加1人轻微伤,可增加1个月至2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轻伤,可增加3个月至6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重伤,可增加1年至2年刑期。
  
  2、伤害的程度:参照标准1996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般残疾(十至七级),严重残疾(六至三级),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可以增加1个月至3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可以增加6个月至1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可以增加2年至3年刑期。并采用累进的方法计算。
  
  3、手段的残忍程度:一般手段,就是可能致人轻伤的最简单的方式,通常就是手打、口咬、脚踢等伤人手段,而未使用器械等特别手段,特别残忍手段,一般指采取朝人面部泼硫酸、用刀划伤面部等方式毁人容貌,挖人眼睛,砍掉双脚或与上述行为相当的特别残忍手段。
  
  4、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六)缓刑适用但书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未作赔偿的;
  
  2、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3、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在说到对故意伤害行为判刑处罚的时候,意味着此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经比较严重了,至少可以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否则也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而此时,根据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不同,实际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也不太一样。其中,若是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重伤被害人从而导致其严重伤残的,那么最高可以对其判处死刑。
  
  


·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
      产生矛盾之后,有的人当时不会发作,但在之后却有可能雇凶打人或雇凶杀人,这机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在雇凶杀人未遂的情况下,此时该判什么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 根据《刑法》规定,应该定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未遂,对于未遂犯,可...


·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失火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罪名,危害了公私财产安全以及公民的人身安全。但是很多人对于失火罪并不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失火罪的相关知识,比如失火罪都是过失吗?怎么认定失火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失火罪,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


·组织传销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传销是我国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犯罪分子通过向受害人的洗脑,将一副不存在的美好光景纳入受害人的脑中,使得受害人欺骗家庭,将所有的钱财放进传销组织,搞得家破人亡。那么组织传销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组织领导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 一、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过失犯罪能办保安证吗
      过失犯罪能办保安证吗 能。考保安证是没有犯罪记录要求的,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保安...


·刑九行贿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刑九行贿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


·刑事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刑事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刑事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我们国家并不存在刑事侵权诉讼时效,如果是刑事案件当中所发生的一些民事侵权行为的话,也应当是按照民事方面诉讼时效来确定。具体如下所述。1、侵权行为的一般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对侵权行为同样运用。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为3年,超过这一期限,...


·一人犯多起罪是否可以并罚
      在很多案件中,犯罪分子不止犯了一种罪,他们有的犯了抢劫罪和故意伤人罪两种,有的犯了杀人、强奸、拐卖妇女三种罪。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人犯多起罪是否可以并罚?在实际案件中,除了上述问题,还会出现漏罪的情形,那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怎么处罚?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解答。 ...


·单位犯罪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既然构成了犯罪,那自然是要承担责任的。究竟单位犯罪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解答。 一、单位犯罪责任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


·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针对一些刑事案件,当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我们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立案侦查。那么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是什么?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 ...


·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公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