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一、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一、房屋放弃继承的怎么办理?
  
  要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首先,要写放弃继承书,要写清楚放弃继承的遗产部分以及表达您的自愿放弃的意思表示。之后,向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且要携带好您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放弃的遗产清单。办理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收费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四)审查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可见,如果说自己主动放弃了这套房子的继承权,一般情况下不能仅仅是口头表示,就算是家人们之间也不要忽略了这么重要的问题,因为只有口头表示,将来很有可能对这套房子的继承再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争议,该办理公证是的时候是绝对不能省去的。
  
  


·我们知道,由于房价等方面的影响,很多人都会选择租房。最近,在
      我们知道,由于房价等方面的影响,很多人都会选择租房。最近,在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之后,很多人开始关心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在寸土寸金的北京。许多北漂都担心住建部租售同权北京是否能实现。那么下面就为您具体分析一下北京的租售同权。 一、“租房”时代是否已经到来? 在房地产市场泡沫化程度依然...


·一、房产不给儿子的遗嘱合法吗?
      一、房产不给儿子的遗嘱合法吗?可以的,公民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等)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遗嘱继承本就是为了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一般来讲,可以立遗嘱将财产处分给任何人,但是留给自己的继承人属于遗嘱,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受...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公民在得到房产证之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房屋出租,房屋租赁者在得到房主的同意之后,可以将房屋进行转租,此时,三方需要按照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拟定并签订转租协议,由于在签署协议之后,就会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作用,故而需要谨慎。 房屋...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严格区分“附条件、期限的赠与合同”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


·租房合同对方毁约如何维权
      租房合同对方毁约如何维权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单方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索赔如下: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许多地方都在进行拆迁。南昌同样也在积极的进行城市建设,加快拆迁的步伐,为此南昌出台了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规范房屋拆迁行为,让拆迁有了合法的依据。拆迁最大的问题就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拆迁补偿的内容。 一、南昌...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购买房屋在我们国家是需要考虑到很多的事项的,别墅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房屋的位置,在考虑到自己的需求之后,再确定应不应该买房子签订认购协议是要注意的事项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购房者选中,开发商就必须向购房...


·什么是首套房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
      什么是首套房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 产权证书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之一,在法律上推定为权利,但其不具有绝对的证明效力。本案涉诉房屋不动产登记薄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况不一致。故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未被法院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在我省...


·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给城市的侄女吗?
      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给城市的侄女吗? 一、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给城市的侄女吗? 农村的房子只要有遗嘱就可以继承给侄女;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里没有侄女的;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可以将房屋的买卖合同与解除或者是存在执法人当中所规定的必须要解除的事由。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