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
  (一)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经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或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五)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六) 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
  括基本、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 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
  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 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
  4、 本定额的其它人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
  费;
  5、 本定额的其它材料包括零星材料、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
  的材料费;
  6、 本定额的其它机具费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生产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
  期间所增加的机械及仪器仪表使用费;
  (七) 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八) 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赁制编制的。
  (九) 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基价中均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 )”内的用量,按市场价列入工程预算;
  (十) 本定额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主要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次要工序。
  (十一) 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经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现在对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也有了大致的理解,该定额共分为十册,这十册共包含了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仿古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庭园工程这十方面的内容。另外,本定额只试用于北京市的工程预算,并且对涉及到建筑工程的其它内容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关于劳动的合同,它是大多数劳动者一生中必签的合同之一。那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呢?不少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毕竟社会上的不法单位还是存在的,劳动陷阱也很多,所以了解如何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必要的。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怎么写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怎么写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 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筑公司 企业性质:集体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 流动资金:169.5万元 何时经何部门批准开业:______年______月份经______县基建局批准 地址:_____...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事由有哪些?
      天有不测风云,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工伤、因工致残、甚至死亡的情形,这时候劳动法赋予广大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就有所体现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请工伤赔偿,然而,您是否详细了解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事由有哪些?下面就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 首先,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然而...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规定的仲裁过程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规定的仲裁过程是什么? 1、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


·深圳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工作当中如果遇到工伤的话,根据我国有关部门的统计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十级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为在我国的工伤鉴定的级别当中,将员工的工伤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如果鉴定结果为十级的话,那么代表着鉴定结果是符合司法鉴定十级工伤标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深圳十级工伤鉴...


·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
      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 一个施工项目要获得最后的投产运营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在前期需要进行规划,工程队的承包,还要对相对方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工程在哪一个环节没有衔接好,会导致最后工程没办法运营,关于电力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是怎么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


·工资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资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要明确诉讼请求;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目前指出并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详细叙述事件经过以及事实依据等。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和对方的高速情况来具体分析。 二、...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 ? ?违法解除合同是可以恢复劳动关系的,也可以继续要求公司赔偿,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何,收集相关证据委托律师协助你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根据你的工资和你工作年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