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抵押的程序都有哪些?要准备什么材料?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房地产抵押的程序都有哪些?要准备什么材料?简单来说,房地产抵押贷款其实就是借款人在向银行借款,用房产来作为保证的抵押贷款的一种方式。它是房地产信贷业务的主要形式,在融资业务中占据了重要地位。那么对于想办理房地产抵押的你,是否知道办理房地产抵押的程序都有哪些呢?办理时又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咱们的我们为您仔细解答。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具体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一)抵押登记的申请
  办理房地产的抵押的登记,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的文件:
  (1)房地产的抵押登记的申请书;
  (2)抵押的当事人身份证或法人的资格的证明;
  (3)抵押的合同;
  (4)《国有土地的使用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或《房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的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的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的文件。
   (二)受理申请
  审查的申请人所提交文件是否真实、完整,不受理申请的文件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的,只受理申请的文件符合国家的规定的,给该申请的编号并给回执,回执上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的日期和编号。
   (三)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的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的其中一项,就要驳回转移登记的申请:
  A、权属的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而未取得有关的部门批准和同意的;
  B、根据城市的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行政的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的形式限制房地产的权利的;
  D、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的同意的;
  E、权属存在着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明令规定了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的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的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身份证;
  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四)登记
  (1)对核准的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的利证书上加盖抵押的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的登记册上作抵押的记录。抵押的记录应包括抵押的人,抵押权人,抵押房产的名称、面积、价值、抵押的金额和抵押的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的合同书上加盖抵押的专用章。
   (五)收费发证及归档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无问题的按要求归档整理。
  以上就是房地产抵押的程序的相关内容。在此我们列举的流程至关重要,先办理申请到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到登记每一步都非常重要。另外在办理登记前,一定要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以免耽误时间。特别要提醒的是,每个地区的登记机关的流程会存在细小的差别,对于申请材料可能也会有特殊的要求。如果您想具体了解您当地的办事流程的话


·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中兰州市城关区是怎样的?
      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中兰州市城关区是怎样的?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各地城镇化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许多地区都进行了片区规划建设的升级改造,作为我国大西北地区的甘肃省,这几年也有意识地加大了建设开发力度,围绕产业升级、合理规划设计、盘活土地资源,为了做好土地征...


·土地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补偿的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征地补偿协议主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国家规定的,如果要征收普通老百姓的土地的话,那么当然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这种补偿不仅在相关的法律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在当地的规章制度当中也有着清楚的阐述,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征地补偿协议主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征地补偿协议主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征...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面对当下房地产市场的膨胀和形式动荡,不少个人和企业在购房或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等概念模糊不清,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让您在理清楚基本概念的同时了解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您今后的工作生活提供知识储备。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按照《土...


·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国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手中,企业只能拥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并且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用地性质不同,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样,住宅类的最长为70年。而对于企业来说,修建厂房是主要的用地行为。那么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


·安丘农村拆迁补偿多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丘农村拆迁补偿多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一直是人们在关注的话题,特别是自身当前正遇到拆迁问题时很多人都会选择了解拆迁相关方面的只是,这样自身遇到难题解决起来也会方便很多,了解应该如何去解决,当前安丘农村拆迁正在进行,所以对安丘农村拆迁政策很多人都想要了解,那安丘农村拆迁补偿多...


·共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手续有哪些
      共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手续有哪些我们国家的土地一向都是说归国家所有的,老百姓只是享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力,或者也可以是以向政府购买的方式来获去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证明了你对于这一片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共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身边的很多朋友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并没有进行特别的...


·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书时应该注意什么
      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书时应该注意什么 土地在使用和租赁的过程中都是需要先签订相应的合同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定土地的使用和归属权,但是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因为合同的条款没有写清楚导致使用方和出租方发生争执,而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书时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整理了如下资料,请了解一下吧。 ...


·土地使用权征收什么税?
      土地使用权征收什么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范围是很广泛的,只要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它既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什么税?我想大部分人都不能准确的说出来吧,接下来就请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相关定义 1、土地使用权(Land...


·桃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指什么
      桃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指什么桃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二、征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