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二)《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
  
  (三)《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
  
  租期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随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定要具体且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
  
  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
  
  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出租人是可以解除租凭合同的,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解除的时候必须要有合适的理由,不然解除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所以,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就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尽量让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生活中人们在签订实践合同时,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会无法达成,双方的利益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这时候合同是否有效就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实践合同没达成时是否有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赔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赔偿(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


·合同赔偿损失有哪些原则
      合同赔偿损失有哪些原则通常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而这里的赔偿其实也就是对因违约造成另一方的损失。那么在对合同赔偿损失的时候,具体有哪些原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1)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的,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所以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一、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证明开不了可以协商,不行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


·买方假离婚中止合同该怎么样处理
      买方假离婚中止合同该怎么样处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形下,因双方对该行为的动机以及法律后果均为明知状...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解除合同诉讼时效合同解除系解除权行使的结果时,为形成权及其行使的问题;合同解除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时,也不是请求权行使的表现。按照我国法及其理论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分工,这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管辖的领域,前者受制于除斥期间,后者适用《民法典》(...


·合同诉讼证据应该如何保存
      在有关合同的诉讼中,证据是极为重要的,证据充足能促成案件的胜诉,反之,则可能会使案件败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于合同诉讼证据究竟应该怎样分类呢?此外,在实践中,关于合同诉讼证据应该怎样保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的具体的阐述。 一、合同诉讼证据怎样分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的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 (一)旅游服务没有达到约定的品质(质量标准)而引发的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我国《合同法》第262条规定了承揽人的瑕疵担保责任。旅游合同的承揽性质决定了旅行社对其提供的旅游服务亦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其向游客提供的旅游服务应达到约定的...


·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
      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 报警处理,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能够追回赃款的,是最理想状态。不能追回赃款的,可以起诉签署合同的另一方,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诈骗罪 1、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是指...


·如果店铺合同到期续签要不要茶水费?
      如果店铺合同到期续签要不要茶水费? 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财产导致他人遭受损失的,构成不当得利。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 一、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租赁权,不过,也不排斥优先租赁权。 二、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优先租赁权的,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