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转让在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转让合同的同时相对的像债权或者是债务也会同样进行转让,那么,为了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一、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二、合同转让的注意事项
  
  1、转让方是不是具有资格。
  
  如房东同转让方签的租赁合同约定,未经房东同意不得转让等,这时最好由房东参与签个三方转让协议,同时转让方应将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提供给乙方。
  
  2、房屋产权及房屋用途
  
  房屋是否有产权证,房产证上是否注明商业用房,如不是受让方应慎重考虑,因为办理营业执照需房产证复印件(非商业用房不给办理的)。
  
  3、房屋结构及地段
  
  房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经营业务在此地段是否符合公安、环保、卫生、文广等各部门的要求,能否办出有关证件。
  
  在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中,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债权人转让合同,首先是要通知债务人的,如果不通知债务人,那么转让是不生效的。而且,债权人是有权利撤销转让合同的,但是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其次,如果债务人想要撤销合同,最好是与债权人协商进行


·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
      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人们在签订合约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在一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合约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在司法实践之中,被告一般会声称违约金过高,希望法院能予以调整。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1、被告提出违约金...


·被骗签的合同还能解除吗
      ?一、被骗签的合同还能解除吗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典赋予合同撤销权或者请求变更合同条款,但是这种撤销权行使期限只有一年,也...


·根本违约合同法的规定是什么?
      根本违约合同法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根本违约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法合同约定的行为,不能让合同实现的结果。那么根本违约的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根本违约的规定是什么? ...


·合同到期后竞业禁止协议怎么办
      企业为了防止商业机密泄露维护自身的利益,会禁止员工在任职期间兼职其他相关工作或者离职之后不能到竞争企业工作等,这就是竞业禁止协议。那么,如果合同到期后竞业禁止协议又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一、合同到期后竞业禁止协议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不与公司续签合同即可辞...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


·种植胡萝卜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种植胡萝卜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我们都知道农民可以申请自己的宅基地,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我们还具有向组织申请土地承包的权利。随着农村农业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民有自己的承包地种植作物获取收入来源,那么种植胡萝卜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一)承包合同书范本 发包...


·无偿保管合同双务合同吗?
      无偿保管合同双务合同吗?无偿合同一般都是单务合同,一方当事人给予他方利益并不取得相应对价,如果非义务人主观过错致使违约却要求其承担责任,这显然与公平原则相悖,容易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刻意追究无过错违约方的责任,不利于合理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基于此,统一民法典同时也规定订立合同时要...


·技术咨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技术在任何时候都是属于无形的商业价值,公司在发展的时候,对于一些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先进的科学技术肯定是需要秉着不耻下问的态度进行学习的,而且技术咨询实际上主观意识比较强的,双方必须要在技术咨询合同当中约定清楚。但是双方在签订技术咨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知道...


·合同诈骗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很对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时候,都需要充分的考虑犯罪所得的财物数额。那么对于合同诈骗罪来讲,其犯罪数额该如何认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根据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当一个人通过聘用合同进入了事业单位成为了在编人员就相当于拥有了稳定的“铁饭碗”,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是否会自动续签?亦或是人事关系因此而终止?下面我们就为您答疑解惑。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


·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肯定是要支付违约和中介公司的佣金的,因为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存在过错,买卖双方佣金的支付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消费者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通常要签订如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