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一、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多长?
  
  两年,理由是: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
  
  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自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部分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失效,并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二、政征地需要哪些文件?
  
  具体需要的文件:
  
  (一)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
  
  (三)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含汇总表);
  
  (四)建设用地申请表;
  
  (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七)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八)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的说明。
  
  三、征收土地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政府征地需要有上级机关的皮顺文件,但是政府拆迁则不需要,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拆迁的,只需要被拆迁的房屋或者是其他建筑符合违章建筑或者是损失社会公共利益即可,如果是人民法院的执行机关进行强制拆迁的,那么只需要有人民法院判决拆迁的文书即可。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个人或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在我国,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要合法使用国家土地,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年限在土地使用证上会有体现。那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就由我们结合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一、居住房土地使用年...


·西安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有大幅度提升吗
       在国家进行征地补偿政策的多年下来,有不少的人民群众受到相关补偿的待遇,这也在很大承担上解部分群众的经济压力。其中就有人说西安征地补偿新标准将会大幅度提升。那么,您认为该说法准确吗?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大幅度的提升是没有具体的依据的。 一、西安征地补偿新标准年会大幅度提升吗 ...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一、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具体来说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


·外地公司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外地公司欠钱不还要怎么办如果有人欠你的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应该怎样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应该怎样办理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当一块土地使用权属于多个人时就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证有利于明确责任,减少问题纠纷。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证又应该如何办理?对于以上问题的解答,我们...


·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用途有很多种,建设基础公共措施,种植良田,发展城市规模等等。对于土地的规划管理我国专门有相关的法律做出了规定,用来更好更高效地利用土地。那么,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土...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材料主要有:1、用地申请2、土地使用证(原件)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4、双方转让协议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6、土地评估报告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


·农村修路征地不给青苗费,合法吗?
      农村修路征地不给青苗费,合法吗?修路占地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不给予青苗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占地修路补偿有明确规定,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移送管辖权到外地了可否提出异议?
      移送管辖权到外地了可否提出异议?移送管辖权到外地了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有明确的的规定,而刑事案件被告人...


·民事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是如何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9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因铁...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