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个人或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在我国,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要合法使用国家土地,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年限在土地使用证上会有体现。那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就由我们结合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一、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应为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1、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长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2、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申请续期。一般来说,住宅房产权是70年,办公楼是50年,商业是40年。但是,现在的房子都不会使用70年的,按现在的政策,商住楼产权到期后缴很少一部分土地续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年限和之前一样。3、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而通过以上内容我们也可以得知,在所有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最久的,购买房屋时,我们会获得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在土地使用证上可以看到土地使用年限。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只要到有关部门申请续期即可。
·公司股东诉讼管辖地是哪里?
公司股东诉讼管辖地是哪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其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以其注册地或登记地为住所地。《民诉法》第2...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的土地共分为两类:
一类区片范围:中部平原丘陵结合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70000元/亩;旱地/园地:185000元/亩;林地:925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4625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东部...
·老人死后土地是由谁继承?
老人死后土地是由谁继承?土地是任何人都不能继承的;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任何人都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能发生继承的只能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收入,是可以由继承者来进行继承的。二、农村户口的老人死亡后子女能继承宅地基上的房屋吗?农...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的内容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的内容
国家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也对集体土地流转逐渐放开了限制,所以现在有关集体土地使用流转合同也越来越多。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赴任集体土地就要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那么集体土地使用合同如何书写?因为我们将为您提供集体土地使用合同范文。
...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土地承包是一种家庭承包方式,而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地方不适合家庭承包方式。对于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是需...
·在杭州房地产他项权证的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在杭州房地产他项权证的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一、在杭州房地产他项权证的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
二、房产抵押合同应该怎么写?
房地产抵押借款...
·土地整治招标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土地整治招标的程序具体是什么样的?对于土地的整治工作可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且土地整治工作应该是属于比较大型的工程了,所以说一般来说土地整治工程都是以招标的方式来选择相关的施工单位的,当然招标也同样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才行,下面就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土地整治招标的程序具体是什么样...
·一、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同一种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之间的分配能力是均等的。特殊情况当中所指的就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以及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人员可以多分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各省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都制定了土地管理条例,在知道个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时,需要按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按照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制定的,各地政府在征地前,需要将补偿方案进行公告。
一、在黑龙江省制定征用土地的赔偿...
·男女双方身处两地,异地如何起诉离婚?
离婚就涉及到办理离婚手续,其中有些情况比较复杂,男女双方身处两地,属于异地离婚。那么异地如何起诉离婚?异地离婚手续费怎么办?下面对这些问题一一做出回答。
一、异地离婚应该如何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修高速公路,由于工程较为浩大,故而不可避免的有时会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在土地被征收后,被征地者是可以拿着土地使用证要求相关单位进行赔偿的,你是否知道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一、广西高速公路征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