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贷款办理的相关事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贷款办理的相关事项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
  
  存单质押是指在银行开立的定期存单在未到期之前,持单客户为了避免提前支取损失已经存了一段时间的利息,把存单到银行进行质押,银行在做质押后支付客户需求的金额给客户,并由客户每月支付利息,然后等存单到期后取出存单一笔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方式,要注意的是贷款利息比定期利息是要高的,所以一般适用于存单快要到期了,但是又非常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办理。建议您在办理的时候比对您需要归还的贷款利息和您存单到期的存款利息相对比,如果您归还的贷款利息比您存单到期后的存款利息还要多的话说明您此时提前支取比用存单质押贷款要划算,反之亦然。
  
  二、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一)贷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有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自动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
  
  (二)贷款金额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贷款质押率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三)申请资料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
  
  2、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银行有效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原件;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四)办理流程
  
  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
  
  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对于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律师265我们建议您在决定是否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前一定要仔细考虑;在决定存单质押贷款后也一定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自主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必要时及时向律师咨询相关事宜。想了解


·借钱不还起诉强制执行需要多久
      借钱不还起诉强制执行需要多久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


·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
      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 一、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 打借条钱款用途应当根据真实的借款用途来进行书写,比如说用于投资或者是用于购买相关的物品借条,是否写借款用途,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但是一份严谨的借条应该写上借款的用途。 借条书写时通常有以下内容: 第一,借款人和出借人的...


·租赁合同条款具体包括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其实都会由一条一条的条款内容支撑起来的,若无条款那么也就不能称之为合同了。当然了,现实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中包含的条款肯定不一样。那您知道租赁合同条款具体包括哪些?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吧。 一、租赁合同条款具体包括哪些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起诉离婚后对方借的钱怎么算?
      起诉离婚后对方借的钱怎么算? 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对方借的钱并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对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


·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
      在合伙制企业中,几个股东出资建立了企业,分享利润,同时,对于企业的欠款,也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债务在小企业中比较常见。连带债务一旦形成,只要合法,就具备法律效力。那么,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 连带债务的法律...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对于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来讲,这二者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其中法律明确要求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却要求不一样了。那到底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本罪的主体...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现如今无论生意公司与公司合作还是找工作,买房子等等,都需要签合同,而且合同是主要当 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可以更好的受法律保护。 那么如果合同解除后还有一些债权债务问题,那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看,合同解除后债权债...


·不能税前扣除的罚金罚款是什么样的?
      不能税前扣除的罚金罚款是什么样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税前扣除。行政性罚款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和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对行为人采取的...


·股东变更债权债务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股东变更债权债务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股东变更,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之一,对此,很多人会有一些疑问。例如,公司股东变更前的债务与后股东有关系吗 ?股东变更前或后的债权债务如何确定?等等,那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股东变更债权债务的相关问题。 一、股权转让时的债务问题 ...


·对于50块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50块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对于50块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就可以起诉解决。 对于收不回欠款,首先最重要的一点是保留好当时的借款凭证。 出具借条时,要求对方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最好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按印(最好附有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