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 一、债权债务公示期
  一般来说公司债权债务公示的有效时限是60天,但是实际情况多久还是得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算。
   二、债权债务公示期限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
   三、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
  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四、债权
  1、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2、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3、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
   五、债务
  1、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一般来说就是介绍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债权债务的基本信息等等。按照相关规定,无论什么企业债权债务公示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日期操作,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基本权益。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还是得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来算。以上就是我们对该问题的解答了,如您想了解的更详细,可以咨询我们平台的律师。
  
  
  


·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
      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 一、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 债务到期却找不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头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论债务人是不是故意失踪,债权人的债权是不是就此要债无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


·赌博债务离婚共同承担吗?
      赌博债务离婚共同承担吗 根据我国的债权债务法而有,债务是能够分成两种类型的,第一类就是共同债务,另一类就是个人债务,因此每一种债务的认定方式都是不同的,当事人应当认清自己属于哪种债务。 二、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自诉怎么确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自诉怎么确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没有欠条但有录音有用吗,录音的效力是怎样的
      没有欠条但有录音有用吗,录音的效力是怎样的? 生活中,借钱有欠条、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方式,而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打欠条。但是如果没有打欠条或者欠条丢失了,只剩下录音,那么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没有欠条,但有录音有用吗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现在很多公司在面临融资困难的时候,都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按照规定,公司发行证券必须要按照严格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这样的话,公司负责人是要被判刑的。那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呢?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下文中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做一一解答。 一、怎么认定贷...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的分类包括哪些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行为。夫妻个人债务有以下几类:(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一、东莞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时收费 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20000元/件 2、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欠钱不还一打电话就挂怎么办?
      欠钱不还一打电话就挂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 1、欠钱不还一打电话就挂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2、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公证处收是按遗产金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1、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 2、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