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一、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合同法》第185条及186条第1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及第188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基本特征
  1、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赠与合同成立。只有其中一方的意思表示,赠与不能成立。也就是说赠与作为一种法律行为,须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只有人自愿赠与而无人愿意接受,或者只有人愿意接受赠与而无人愿意作出赠与表示,赠与合同均不能成立。
  2、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其财物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为内容。因此,赠与合同履行的结果是赠与物财产权利的转移。
  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人将其财产给子受赠人所有,尽管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和理由,但不以从受赠人处取得任何财产为代价,受赠人取得财产无须偿付任何对价。无偿并不绝对化,法律允许附义务的赠与存在,但此种义务与赠与利益相比非常微小。
  4、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非附义务的情况下,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对受赠人负无偿给予财产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对待给付义务;相对于赠与人转移财产权利来说,受赠人一方仅享有权利而不负担对待给付义务。
  5、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各国法律规定并不相同。我国法学界也有不同的看法,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能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故依此而论,赠与合同应当为实践性合同。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但是又存在例外,即《合同法》该条及第188条所规定的情形。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您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根据规定,赠与合同属于单务的、无偿的、诺成的合同,因此在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时候,就意味着该合同成立了。


·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1、合同名称 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 2、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导致合同...


·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


·合同诈骗罪在处罚时为什么比普通诈骗罪轻?
      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殊情形,并不存在谁重谁轻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从入刑的角度来看,如果诈骗罪的入刑金额高于合同诈骗罪的金额,合同诈骗罪要高一些。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


·订立合同要具备什么条件
      订立合同要具备什么条件合同的订立除了要讲究方式方法外,还需要注意《合同法》中规定合同订立条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必须要了解清楚订立合同要具备什么条件,不然的话就有可能导致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下面网的我们为你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订立合同要具备什么条件(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我们知道每个公司几乎都有一定的股东,也就是这个公司的投资人,很多融资在壮大自己的实力的时候就会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进行,因此很多大型公司的股东有很多,而每个股东的手中有这个公司的股权,并且股权可以转让,那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股权转让...


·经常会有人分不清楚买卖预告登记与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两者之间的差
      经常会有人分不清楚买卖预告登记与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两者之间的差别,房屋买卖预告是房屋的产权持有人在一定的基础上将自己的房屋出卖的消息先散播,但当遇到房屋合同的纠纷时就会变得非常麻烦了。所以,今天我们来给您简单的讲讲关于房屋买卖预告登记的相关的一些知识,让您先知道这类型的本质。 一、...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两个概念。很多人会把这两个名词的概念混淆,以至于搞不懂这两种行为的后果和出发点。如果是有着正当的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或者协议,那么其实就不算做违约。下面我们就带着您深入了解一下吧!大陆法国家一般都严格区分拒绝履行与合同解除的概念。无正当理由而拒...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一、要式合同与格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也就是说,对于要式合同,...


·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越来越富裕,很多家庭都有一笔不小的闲置资产。银行利息较低,甚至跟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闲钱投资,有人用来购买股票,也有人开始了一些新兴的投资方式——私募资金。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私...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在中国,大多数人都认为进入事业单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事业单位工作稳定,薪资待遇也相当不错。但是因为竞争如此激烈,事业单位对员工有严格的规定,包括对人员的聘用以及工作时应遵循的规章制度等,针对这种情况,下面来我们为各位一些介绍行政事业单位...


·冒用别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冒用别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有哪些?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民法规定是什么中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未经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