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东气枪入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山东气枪入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东气枪入罪会受被判处有期徒刑,关于枪支的认定,此前,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公安部2008年3月1日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和2010年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都明确规定,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就可能认定为“枪支”。也就是说,只要枪口的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在法律意义上就可能属于枪支,持有这些枪支,就可能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而枪口的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这样的“枪支”很多时候,并不会给人身造成伤害,其杀伤力也可以忽略不计。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2)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3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4支的,为有期徒刑二年;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3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30发以上4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4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100发,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4)非法持有、私藏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150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1500发以上200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200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5000发,每增加15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5)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30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300发以上40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40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1000发,每增加3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6)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1枚的,为有期徒刑一年;2枚的,为有期徒刑二年;
  
  
  (7)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虽未达到以上起点,但造成人员伤亡的,伤1人,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轻伤增加2人或重伤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死亡1人,为有期徒刑一年,死亡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数罪并罚的除外)。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一年;
  
  
  (2)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5支,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六个月;
  
  
  (3)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3枚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枚,刑期增加一年;
  
  
  (4)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1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5)非法持有、私藏气枪铅弹50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5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6)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军用子弹10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在我国若是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形下就私自持有枪支,此时是会被认定为是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不管其手中的是气枪还是玩具枪,只要有杀伤性,此时该公民一旦被发现手中有枪,在被他人举报,经司法机关核实之后,就会被判处刑事处罚。
  
  
  
  
  
  
  


·在我国行政拘留最高多少天?
      行政拘留是最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之一,根据法律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拘留行政处罚的期限超出了法律的规定就构成违法,行政机关需要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赔偿。那么,行政拘留最高多少天?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行政拘留最长多少天 根据现...


·两高盗窃罪司法解释经济纠纷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基于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只要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行为,就可能构成强奸罪。《刑法》中...


·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包括哪些?
      您问的,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其实是想问组织卖淫罪中什么样的卖淫行为,可以定性为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是刑事犯罪中的重罪,它是为惩罚组织卖淫行为的组织者。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有哪些?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的原则是什么
      司法审判是所有案件最关键的一部分,可以说审判的执行和结果也是我国法律的践行方法的一个体现。所以说,对于审判,必须要有法律来进行约束,否则,就是对整个司法体系的不尊重,而且也无法保护好公民的利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的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判...


·珠海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不同的罪行会受到不同的处罚,而即使是同一个犯罪,由于所在的地区不同,即便犯罪情节都是一样的,可能最后的处罚都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了更加详细的量刑标准。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珠海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大部分的刑事犯罪都是有自己的犯罪对象的,这是指相关行为所侵犯的利益,但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还是有所区别的。那么对于滥伐林木罪来讲,其犯罪对象是什么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问题。 一、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哪些?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个案件涉及到的不仅是刑事方面的问题,受损害人有可能在人身、财产方面也收到了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人则可以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一并审理案件中的民事纠纷,进而向被告人提出赔偿。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寻衅滋事罪已到看守所怎么办
      寻衅滋事罪已到看守所怎么办如果刚送看守所,那是被刑事拘留了,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如果有取保可能的,争取取保候审,刑事拘留加审查逮捕最长37天,如果逮捕了,取保的可能性就不大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j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


·对于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么
      对于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