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债务置换的双方,分别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一般是政府和银行等机构。
   二、 债务置换法律规定
  关于债务置换法律存在空白,在《民法通则》中有关于债权债务相关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 ,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 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 、期限 、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 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 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 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 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 价格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 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 ,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 债务的履行:
  (一)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 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 还。
  (三) 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 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 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 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 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 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一条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 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 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 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第九十三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站在银行的角度进行债务置换可以大大的降低银行风险资产的规模,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高,在进行债务置换的是偶需要签订债务置换协议,如果是地方政府进行债务置换的话,不但可以减少财政压力,还能够改善债务的持续性,对银行体系是有好处的,因此我们认为债务置换将会在未来的日子里被广泛的运用,提高了市场债券交易积极性,并且还能提高市场的收益率。想了解


·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人们除了会把自己的一部分积蓄存为银行定期以外,剩下的还有一部分是用来平时的生活和开销的,所以这部分的存款基本上都是活期的,活期存款的话肯定就是直接汇入银行卡当中随用随取的。但是虽然在取款的时候非常方便,毕竟活期存款的利率和定期存款还是有差别的。那么,活期存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 一、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影响法律效力吗? 起诉书签字是证明你收到了这个文书的意思,如果不签收的话,没有影响法律效力的。 二、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一、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的不良影响 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个人不良征信有什么影响呢? 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有两大负面影响,一是对借款人今后贷款有影响,一是对借款人的信用活动有影响。 信用...


·留置权条款是什么,实现留置权要哪些条件
      留置权条款是什么,实现留置权要哪些条件 一、留置权条款是什么 Lien clause 留置权条款。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给与船东留置货物的权利,即控制货物直到所欠的运费、空(亏)舱费或滞期费付清。该条款通常与终止条款结合一起,免除租船人在货物起运以后的一切合同义务。 二、留置权人...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提示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


·项目合同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项目合同付款流程是怎样的?一个项目从施工到完工会签订各种合同支付款项,包括施工初期的预付款,施工中的材料费,施工队伍的人工费,以及最后工程尾款结算等,款项多,费用也不是小数目,因此对合同付款流程的管理也会有要求,需按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一、合同付款需提供各种资料1、采购纪要(第一...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包括有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不是个人债务离婚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不是个人债务离婚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


·如何揭露离婚虚假债务?
      如何揭露离婚虚假债务?要求债权人出示债务证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讨债技巧-隔岸观火催款兵法
      

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债务人企业内部亦非铁板一块,也有许多矛盾,只要善于收集情势,认真分析,就能发现矛盾并为我所用,进而点火、激火、观火,推波助澜,从收鱼利。  常言道“: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隔岸观火催款法运用之妙就在于充分地利用债务方内部存在的矛盾,使之激化,以至...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要怎么进行区分
      很多人在被骗后不仅仅是想要把钱要回来,还会想对方这种行为是不是构成了诈骗罪,能否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让对方坐牢,这就要将诈骗罪与借贷行为进行区分了,那到底实践中诈骗罪与借贷行为要怎么进行区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诈骗罪与借贷行为要怎么进行区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