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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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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一)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三)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四) 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五)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 残疾用具费: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 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八) 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九) 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十) 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十一) 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当事人的亲友参加处理触电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参照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计算,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三人。
依照前条规定计算的各种费用,凡实际发生和受害人急需的,应当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可以根据数额大小、受害人需求程度、当事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确定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采用定期金赔偿方式,应当确定每期的赔偿额并要求责任人提供适当的担保。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的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有四种:(1)实体法对倒置证明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或判例确立了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则;(3)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形裁量决定实行证明责任倒置,依据是《民诉证据规定...


·在什么情况下,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 不可抗力;
(二) 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三) 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
(四) 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


·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


·行政赔偿数额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及分割原则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不属于死者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一,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应当兼顾全部或多数近亲属。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二,是给予家属及生前被抚养人的...


·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如何认定?
      很多打零工的人与老板之间并不会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当出现纠纷时,提供劳动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关键是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个人劳务关系。个人劳务关系是指存在于自然人之间,提供劳务一方根据接受劳务一方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给付报酬的...


·被人打伤住院,误工的日期怎么算?
      被人打伤住院的,误工费的支付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根据受害人受伤的程度按照以下的时间规定:   1、受害人致伤非持续性误工   如果属于这个情况,那么误工的时间将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自愿参加文体活动受到人身损害的,其他参加者是否承担责任?
      据《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收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1198条至1201条的规定。 首先,受害人必须意识到所...


·小学生在教室打闹受伤,学校的责任如何认定?
      案例:小学生小明与小华发生口角,小明先挑起事端,并与小华在教室内发生争执,小华摔倒后又压覆其左腿,造成小华腿受伤;因小明已满十周岁,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和判断能力,在明知会造成他人受伤的情况下侵害他人身体健康,小明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小明与小华的伤害纠纷发生在校园教室内,属于校...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紧迫下可采取什么措施?
      据《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


·因小区路面结冰摔倒,能否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作为小区业主,已按时足额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业服务费,双方之间已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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