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员工是否有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员工是否有效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二、单位非法辞退该如何补偿1、经济补偿金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们知道:“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对用人单位非法辞退行为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接触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因此,如果公司存在非法辞退的行为,而又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一方还可以向公司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3、其他形式的补偿金除了条例中规定的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一般经济补偿外,我国法律还对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做了其他的一些补充规定:(1)失业补偿金:如果是单位裁员,可以申领失业金,不过要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2)违反相关法律而被认定为合同无效的,可以申请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例如,如果双方的劳动合同是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则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应被认定为无效,劳动者可以要求根据实际出勤情况领取一定的劳动报酬或者加班费。不少用人单位都是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并非所有的规章制度对单位内部员工都有效力。首先要知道,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肯定是要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同时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其次,制定之后还需要向本单位的员工做出公示,让他们都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这样的情况下才会对本单位的员工有效。
  
  
  


·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离职有哪些依据
       一、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离职有哪些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一、劳动法关于童工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不存在管理性和生效性之争,违反则为无效。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应理解为合法有效劳动关...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可以怎么办吗?劳动者在与所雇用单位试用期满后或者在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满后,所在公司未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但仍要求继续工作的是可以要求赔偿和仲裁的,不过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希望...


·虽然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虽然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员工也是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一般情况下需要员工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否则的话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的,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而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天告知,但如果是转正之后的话,则要提前30天。至于员工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又认为需要该...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有哪些? 只有质量有保障的工程才有存在的价值,故而各方大卫都会采取一些措施控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各大因素,并且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该管理贯穿工程施工前的材料购买等,至工程验收后的投入市场使用,故而也称为管理原则。具体来说,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有哪些? 工程质...


·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吗?
      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吗?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劳动合同可以很大程度的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但是有些单位还是不遵守劳动合同法引起劳动纠纷,那么劳动合同纠纷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吗?只要是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直接申请仲裁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


·公司拖欠工资在哪个区法院起诉
      公司拖欠工资在哪个区法院起诉?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用工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怎么结算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


·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当一项工程完工的时候,是要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的。但是由于资金问题,有的开发商往往无法一次性结清价款。很多人就有疑问,如果无法结清,那么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了?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