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强奸未遂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被强奸未遂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妇女享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可侵犯,但是现实中强奸妇女的行为却屡见报端,这种犯罪行为是必须被社会唾弃的。另一方面,犯罪分子既然选择了触犯强奸罪,所以必须承担犯罪的后果,
  
  
  一、被强奸未遂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1、被强奸未遂女方也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强奸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2、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
  
  3、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二、强奸未遂的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没有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四、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实际上有一部分女性甚至都会觉得,对方没有达成强奸目的的话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只是强奸既遂和未遂的量刑上会有差别而已,强奸既遂的民事赔偿也会比未遂多一些。在没有对当事人强奸的情况下也一定要抓紧时间报案,对于强奸犯绝对不能姑息纵容。
  
  
  
  
  


·婚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范本是否有法律效力?
      现在有不少人都喜欢未雨绸缪,在婚姻存续期间,甚至是夫妻感情非常好的时候,协商书写一份婚内协议,然后对婚姻中一些问题进行规定,比如说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配问题、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等等,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婚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范本是否有法律效力?所谓婚内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


·茂名社会抚养费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口的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计划生育,规定那些在计划范围之外出生的子女,其父母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的,我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也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茂名社会抚养费收费范围的相关信息。...


·一方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最终也是有可能会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而此时是否能离婚要看法官最后作出的判决是怎样的,经过审理之后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那一般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一方离婚起诉多久可以判离 即使提出诉...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的规定有哪些?
      个人隐私任何是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窥探,而国家也有属于秘密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泄露。如今信息传播飞快的情况下,要更加谨慎保护国家秘密,对任何形式泄露秘密的个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保护国家安全。那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侵犯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有哪几种方式?
      1.房屋买卖纠纷通常包括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


·老公不愿离婚怎么办
      老公不愿离婚怎么办 对方不愿意离婚,以下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 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 我国婚姻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表明,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但为了保障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自由,第一次提起离...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公证需要200元。 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公证费用计算标准: 证...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 ,请求赔偿的公民应当向赔偿委员会申请,递交四分申请书,如果请求人不能书写,可以口头申请,由法院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请求赔偿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书,复议机关的复议书,侦查,检查机关的法律文书。那么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


·子女多大成年抚养权就不需要判了?
      子女多大成年抚养权就不需要判了?孩子已经成年超过18周岁还在上学的,父母离婚抚养权问题存在,但是应该征求孩子意见。若是已经独立的则不存在抚养权问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事业单位编制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也是您好奇的。双重劳动关系意味着有两份劳动合同存在,一个人有双重劳动关系也是十分少见的,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介绍双重劳动关系的内容。 一、事业单位编制双重劳动关系的种类 ...


·一、二婚离婚怎样分割财产?
      一、二婚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