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情况下家庭隐蔽工程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般情况下家庭隐蔽工程有哪些?
  
  一、家庭隐蔽工程有哪些
  
  家装隐蔽工程是指在我们装修过程中,将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实物。它包括给排水工程、电器管线工程、吊项基层、地板基层、护墙基层和门窗套基层这六大项。这些隐蔽工程藏在我们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一旦出现问题还需要返工,会给我们带来非常大的损失与麻烦,所以我们在装修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这些。
  
  二、家装隐蔽工程验收标准
  
  1、水
  
  厨卫的水管要从头顶走,一旦漏水能及时发现,维修起来也方便。管线要加以固定,一方面是因为管线通热水后会变软,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震。卫生间的水管通常往墙壁边排线,可以节约成本。
  
  2、电
  
  墙面上的电线开槽必须在3公分以上,并且需要用管卡加以固定。检测电线之间的绝缘程度,需要大于0.5M欧姆。检查开关的位置是否和图纸上一致,开关离地高度宜为1.3米,厨房、卫生间必须使用防水插座。
  
  3、地面和吊顶
  
  每根地龙骨都要确保水平,可以用水平仪放在龙骨上测量,如果木条和每根地龙骨都紧密接触,则说明情况较好。检查吊顶尺寸是否和图纸上的一致,观察木龙骨有无刷防火漆,钉子上必须涂上防锈漆,吊顶的安装须牢固。
  
  三、家装隐蔽工程验收注意事项
  
  1、水工艺验收
  
  使用排水管道最多的地方就是厨房和卫生间,验收时要注意管道之间接口处的紧密度,避免日后漏水。在验收排水工程时,也需要留意排水管道的材质,要挑选一些不易生锈且有着优良韧性的水管。
  
  2、电工艺验收
  
  在验收电的时候,要注意室内整个电线的结构以及开关插座的结构。在施工之前,要确认电线管线的材质以及电分布的设计图,在验收时就可以直接确认是否按照接线准绳接线,同时也要检验所有的电线外部都套上了平安的管道。
  
  3、墙面工艺验收
  
  验收时要注意隔墙包柱所选择的材质,以及墙面能否做了拉毛处置。做了拉毛处置的隔墙,后期铺贴墙纸或者是瓷砖的时候更方便。同时,还要注意整个墙面的平整度。
  
  4、吊顶工艺验收
  
  主要是注意吊顶是否开裂,如果存在接缝,就用有弹性的腻子粉并搭配尼龙绑带来改善开裂的情况。吊顶验收时也要按照分歧的吊顶材料及吊顶的施工留意事项进行一个准确的验收。
  
  家庭装修因为关系这之后的居住使用,那么在细节上面就要与办公装修区分开来。在对家装隐蔽工程中的水工艺、电工艺、墙面工艺、吊顶工艺作出验收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后因为隐蔽工程出现问题而影响到正常的居住使用。
  
  


·退休前三年不能辞退员工吗?
      退休前三年不能辞退员工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42条的规定,若是员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年,同时也连续在单位工作了有15年的,则此时不能无过失性辞退该员工,同时也不能在经济性裁员中,将该员工辞退。但要是基于过失性辞退的话,其实还是可以的。 法律规定: 《中...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者自入职的那一刻就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会通过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来巩固这种关系。另外,如果劳动者已经在单位工作,但是并没有签署合同,这样情况就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 一、...


·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新签劳动者的花名册; (二)到期的劳动合同及劳动者花名册; (三)劳动者退休证明; (四)劳动者死亡证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工伤鉴定后停发工资对吗?
      工伤鉴定后停发工资对吗?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期间是有工资的。并不是一定要有劳动关系证明,您的工卡、考勤表、工资卡之类的都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对于这样的企业您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你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一、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因为是请假期间出现受伤,不属于工伤。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