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续签书范本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当劳动关系到期的时候,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就必须要和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书应该怎么写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续签书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劳动合同续签书
  
  劳动合同续签书范本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年__月__日续签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 )。原劳动合同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续签书注意事项
  
  (一)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续签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是原劳动合同的双方,否则将产生新的劳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的续订。
  
  2、续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基本上与原来的劳动合同一致,主要系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当然若其他内容也发生变化者,同样属于劳动合同的续订。
  
  3、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经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但是续签劳动合同协调一致例外是,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应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程序
  
  首先,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了解劳动者的意愿。对有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劳动者,应及时协商续签事宜。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续签事宜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即可。
  
  (三)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问题
  
  1、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应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交给了劳动者,一旦具有《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①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者;
  
  ②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等
  
  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做好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者,应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再通知劳动者走人,则容易产生纠纷。
  
  4、与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职工、外籍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从事矿山井下及其他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应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8年。其次,对于外国人在我国就业者,用人单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不应超过其就业许可证的期限。
  
  5、对于工伤伤残等级为1至6级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职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续签书的资料。劳动续签是为了避免大量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给社会带来混乱,将劳动用工关系稳定住。书写劳动合同续签书的时候关于时间以及约定都需要注意,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还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要性?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要性? 不少地区新盖了许多的建筑,在建筑工程进行之后工程质量管理就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质量管理的严格程度直接影响了使用者的安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出台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性是什么,下面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建筑工程的...


·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如果发生工伤死亡的,情况和性质就比较严重了,如果真的是工伤致员工死亡的话,肯定是需要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因为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也需要搞清楚什么原因导致员工死亡,所以工伤认定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伤认定? 一、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建筑工地一人死亡监理如何处理
      建筑工地一人死亡监理如何处理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保障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保障,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却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可能劳动者把那个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怎么解决劳动关系问题?需要劳动者收集其他的证明材料。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相关内容。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若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一定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而此时也要注意申请认定的期限问题。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此时认定部门往往就是不予受理。那究竟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


·对于社保是当月工资扣吗?
      对于社保是当月工资扣吗?社会保险在职的一般工资上是当月扣当月的,但是缴费时间一般是在下个月的。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如何申请工伤的认定,也对于的申请认定期限,申请材料等内容知之甚少。为了帮助劳动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在这里,我们将详细告诉你工伤如何申请认定,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


·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双倍工资并不是说你工作两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就给两年的双倍工资,我国其实对给付双倍工资是规定了相应的适用情形的,那到底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


·去什么部门做工伤鉴定?
      安全问题是我们一直需要去解决和预防,但是意外难免会发生,特别是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人员的伤亡,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而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对工伤首先要进行鉴定,那去什么部门做工伤鉴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鉴定机构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


·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不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