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定事由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二、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 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了起诉、请求以及认诺。当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消失后,那么就要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这与诉讼时效的中止是不同的。


·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一、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合同中的债务人指:合同中负有履行义务的人,一般是指负有经济给付义务的人.在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给付义务,互为债务人,互为债权人.单务合同中,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负有给付义务,这时给付的一方为债务人,享有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


·欠款不还会怎么样,欠款不还怎么处理
      欠款不还会怎么样,欠款不还怎么处理 每一个人对欠钱不还的人都是深恶痛绝的,而且欠钱的人很大一部分是熟人,就是因为熟人关系,欠钱的人就一直拖着欠款。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欠款不还会怎么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款不还会怎么样? 1、降低自己的个人信誉,下次找他...


·夫妻债务离婚需要一起承担吗?
      夫妻债务离婚需要一起承担吗?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了哪些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3、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
      一方在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规定,婚姻...


·被执行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被执行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执行人不还钱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一、共同借款人的含义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一、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其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据此,可以计算和确定该公司债券的期限长...


·股权质押贷款期限为多久?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期限为多久?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等权利凭证作质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人民币贷款业务。 一、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分配利润依据 ...


·法律法规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法规欠钱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