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销售伪劣农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销售伪劣农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业标准规则等。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上述产品质量法规中有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种行为:(1)掺杂、掺假。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2)以假充真。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3)以次充好。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是指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内)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上述四种行为属选择行为,即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为人如果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也应视为一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节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上所要求的内容。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销售伪劣农药罪的认定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是否构成销售伪劣农药罪应当由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首先需要确定是否符合销售农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一般都是基于犯罪构成来进行的,如果不符合构成要件的则不应当认定为有罪。
  
  
  


·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犯罪虽然在我国属于行为犯,但此时也是需要有实际的绑架行为之后,才能进行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其实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若绑架犯罪不成立,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罪既遂与未...


·刑诉法司法解释取保有怎样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查明犯罪事实,正确使用法律手段来处罚犯罪者、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责任;保护人民权利,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国家法律规定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刑事诉讼,一起维护正义,那么刑诉法司法解释取保又有怎样的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吗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刑期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才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所以,犯罪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


·间接正犯属不属于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属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对直接正犯而言的,间接正犯是正犯的一种,“正犯之概念,从广义言,系以刑法分则各本条所定之构成要件为其法的根据,凡实施犯罪之行为者,皆为正...


·洗钱罪的量刑与数额有关系吗?
      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也规范了每一位公民的行为,明知道对方是不法组织,还通过一些手段进行洗钱,就触犯了洗钱罪,那么洗钱罪的量刑与数额有关系吗?根据法律规定洗钱罪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案金额较大,将会处以五至十年有期徒刑。洗钱罪的量刑与数额有关系...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院起诉。不过在移送检察院起诉之前,公安机关需要在证据、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才可以移交到检察院。所以多数醉驾司机其实在醉驾以后也是比较关心在我国醉驾多久移交检察院这一问题,所以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醉驾多久移...


·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
      信用卡本来是方便您消费和缓解资金压力的,但是总有一些朋友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为了打击这种犯罪行为,确立了2017年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对于达到标准的事坚决立案审理,还会量刑宣判的。规范使用信用卡是市场秩序的需要,打击信用卡诈骗是保障您合法权益的需要,下面,我们就介绍具体的量刑标准...


·遗弃罪是自诉吗,自诉状怎么写?
      根据不同的分类,可以将诉讼案件分为不同的类型。当谈到自诉案件,人们会自然想到公诉案件。对于那些涉及到多数人利益的情形,司法机关会提出公诉;若是仅涉及到特定主体的案件,则属于自诉案件。遗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遗弃罪是自诉吗? 一、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遗弃罪大部分是自诉...


·多次盗刷储蓄卡是否构成犯罪?
      多次盗刷储蓄卡是否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


·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
      缓刑作为我国一种重要的刑罚,是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且其刑期规定也是十分严格。可是,很多人对缓刑的刑期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缓刑刑期的起止时间如何表述及如何折抵计算的问题...


·最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使每个公司的权利都可以得到保障。对于犯罪人员来说,制定法律可以有效对他们进行 震慑,也可以对犯罪人员进行惩罚,维护 社会公平。刑事诉讼法是一部针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办理制定的法律,为了使人们更好地理解它,国家出台了刑事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