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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要件是什么 行贿罪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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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行贿罪要件其实也就是指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一般在判定某个行为是否属于行贿罪的犯罪行为时,就需要从这方面入手分析。看实际的行为,与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是否一致。那究竟行贿罪要件是什么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行贿罪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上述行为须达到一定界限才能构成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关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实施这种行为,意图谋取不正当利益。
  
  行贿的目的,在于使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是针对正当利益而言的,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当得到的利益,包括非法利益。
  
  例如:行贿人为了走私而行贿于海关人员;为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而行贿于工商人员、技术监督人员;明知自己或者他人不符合升学、招工、提职、农转非的条件而行贿于有关人员;为了减、免税而行贿于税务人员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的必要条件。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人根据法律、政策符合条件,有资格,也应当得到某种正当利益,如招工、晋升、分房、办理某种手续等,但由于社会上存在着不正之风,一些人不给钱不办事,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不得已送钱送物。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责任在受贿方。对方有这种行为的可以批评教育,但这一行为不构成行贿罪。这样规定,有利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避免打击面过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的必要条件,行为人若不是为了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则不构成行贿罪。
  
  二、行贿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一)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
  
  关于自首,本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鉴于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与受贿又是对应的,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实际上是对于受贿人的揭发检举,属于立功表现,因此,为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受贿犯罪,落实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与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一样的,包括了四个方面,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虽然这与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内容很相似,但就犯罪主体上面来看还是不一样的。而在最新的司法解释中也对行贿罪的数额、情节做出了新的规定,各位可以上本站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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