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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分隔两地的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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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夫妻分隔两地的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二、离婚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分隔两地如果双方协商不好离婚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的,但是分居两地的话那么就必须要确定好诉讼的管辖这样才能够让法院进行受理,所以,诉讼离婚也是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走,这样才能让自己的案件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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