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还款来源是什么?
  
  由于并购的交易涉及金额较大,所以企业并购的时候通常会使用并购贷款的方式向银行贷款,既然是贷款,就会涉及到一个还款的问题,那么并购贷款还款方式是什么呢?并购贷款有哪些风险?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并购贷款还款方式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并购贷款和普通贷款的还款方式不同,普通贷款是在还款期内把钱还清即可,并购贷款是以并购目标的未来收益作为还款的来源,来偿还贷款的本息。
  
  二、并购贷款的还款来源是什么?
  
  1、来源于标的公司
  
  2、来源是标的公司 + 并购方
  
  3、来源于股东(实际还款人)
  
  4、来源于经营现金流、分红或再融资
  
  不管是何种来源,均需做贷款期内的现金流测算分析,并注意两点:
  
  1、计算并购贷款多大程度上增加了借款人债务负担
  
  2、审慎考虑并购后的现金流增长。
  
  如果并购方(实际还款人)的综合现金流非常强大,可以承受此次并购失败的风险,则可以减少对其他风险因素的关注。把实际还款人的还款责任以及他的现金流控制好就成为关键。
  
  三、并购贷款的风险管理
  
  由于并购贷款通常以所并购的股权或资产作为抵押,以收购项目的利润作为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所以银行对所并购的项目要有充分的了解。一旦发生并购后整合失败的情况,很可能导致银行前期投入的并购贷款无法收。并购贷款本质上是风险贷款,因此和普通银行贷款相比风险更大。在当前的中国,商业银行要管理好并购贷款需要完善以下的风险管理:
  
  (一) 需要详尽和有效的尽职调查
  
  从国外的并购案例来看,并购贷款的最大特点,不是以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作为借款的条件,而是以被并购对象的偿债能力作为条件,即被并购对象未来的经营现金流是否能够偿还银行发放的并购贷款,需要对收购方和被收购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比较高层次的分析。因此,在发放贷款之前,对被并购企业业务和经营业绩能力的评估尤为重要。收购方通常借助具有丰富并购经验的中介机构(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行)进行并购前的尽职调查,银行将审阅尽职调查的结果,并可能进行额外的工作,还会特别关注借款方的现金流情况,即还本付息的能力。
  
  此外,并购后由于社会环境与企业文化的冲突常常导致关键的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客户资源的流失,并购前所预期的并购带来的市场优势、技术优势、协同效应和成本节省可能无法实现,甚至导致整个并购的失败,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所以并购贷款前的尽职调查分析不仅要覆盖并购的前期交易阶段,还要覆盖企业并购之后的整合,对并购相关的各个事项——包括主体资格、资产与业务、交易结构、担保安排、批准与登记、劳动关系、关联交易、诉讼与合规、对外投资等应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二) 交易结构和并购方式的法律风险
  
  并购交易通常和结构重组挂钩,并购方会根据公司的需要提出不同的交易后结构,如未来经营需要、减少税负以及审批的简便性等。比如,为降低审批级别,可能会分拆项目;为降低税负,可能会规避甚至挑战法律规定。此外,如果并购交易是股权收购,并购方会自动承接目标企业的全部既有风险和负债。因此,风险会随着交易结构和并购方式的变化而变化。
  
  这就要求银行有专业团队或者聘请专业团队对企业并购运作实施有效的参与、监督和驾驭,从而控制信贷风险。例如,在国外,银行在提供商业贷款前,基于其自身的风险管理要求,会需要并购方提供第三方税务顾问有关并购交易融资架构的税务影响分析报告,以了解并购方将如何运用并购贷款、未来将由哪一主体负责偿还贷款等重要信息。
  
  除此以外,在参与过的多宗大型并购基金的交易项目中,我们看到了买卖双方可能对于交易架构有不同的商业、财务、税务目标。如何达成最后的架构,可谓费尽心思,也考验交易各方寻求共赢的智慧。
  
  (三) 海外并购的风险
  
  跨国并购是一项多元的、复杂的资本运营活动,相比国内的并购贷款,其涉及的专业知识更为广泛(如企业兼并收购、风险投资、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等),需要许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另外海外并购还涉及到被购企业所在国的客户与债权人、法律法规、社会习俗、政府、工会及非政府组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银行应当借助专业性的跨国并购咨询服务机构,对每一笔并购贷款的风险做专业评估。
  
  (四) 并购方的风险管理
  
  从并购方来看,并购贷款是双刃剑。贷款固然能提供杠杆,增大交易的规模;但企业也会因负债而提高了风险。从理论层面,含公司税的MM理论认为,债务公司提供了税收优惠。但从另一方面看,对债务进行还本付息也是公司的责任。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而导致未能履行对债权人的承诺或者出现偿债困难,公司就会陷入财务困境。财务困境会使公司的经营变得更加困难,甚至导致公司破产。假如投资者知道公司的负债经营会使其陷入财务困境这一情况,那么他们就会变得很担心,而这一担心马上又会引起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在考虑财务困境的情况下,公司价值就会由三部分组成,即:
  
  公司价值=完全权益融资的公司价值+利息节税收益的现值-财务困境成本的现值
  
  财务困境成本包括直接的财务困境成本和间接的财务困境成本。直接财务困境成本是指公司在发生财务困境时的现金流出量,包括法律成本和管理成本。间接财务困境成本是随着公司负债的增加和违约风险的提高而上升的,从而导致公司发生财务困境的可能性增大。
  
  考虑到利息的节税收益与财务困境成本,那么公司在进行融资决策时候就会在这两者之间进行一次权衡。当公司的资本结构由完全权益转向少量债务时,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很小,因而财务困境成本的现值也很小。然而,随着债务的增多,财务困境成本的现值也开始增大,在某一点,因债务增多引起的财务困境成本现值的增加正好等于节税收益现值的增加,而这一点就是使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负债比率。在这一点之后,财务困境成本的增长快于节税收益,从而使公司价值因财务杠杆的进一步提高而开始减少。
  
  根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银行也会根据并购目标的经营现金流来评估并购对价的偿还能力,通常以企业息税、折旧、摊销前盈余 (EBITDA)的4-5倍为标杆。
  
  并购贷款是现在资本市场溶质最常用的手段,也是最重要的手段,并购贷款还款方式主要以收购目的公司的营业额为还款源,如果企业并购重组失败的话,很可能导致银行前期投入的并购贷款金额无法回收,所以实施并购贷款时无论是收购方还是银行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收购。


·法人代表借款用于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法人代表借款用于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一、法人代表借款用于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好哥们欠钱不还怎么办?
      好哥们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对方恶意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


·借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几种
      借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几种 一、借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几种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


·拖欠货款没有欠条怎么办?
      拖欠货款没有欠条怎么办?一、拖欠货款没有欠条怎么办  客户拖欠货款,又没有写欠条的问题,当事人应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据,比如货物验收单据、供货合同、商品发货清单等,在多次催讨都是无效的时候,必须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的话,...


·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
      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 一、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 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欠债人伪造借条怎么办?
      欠债人伪造借条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伪造借条,并且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改变债务的,是妨害司法的行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妨害司法行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 债务免除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 乙方3:_________ 乙方4: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之间长期存在业务往来。 2、乙方1、乙方2...


·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可持续公司债券的发行 1、可持续债券又称“延续债券”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付,又不能借新债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将债券本息偿付...


·债务免除有什么条件以及免除协议书的效力?
      债务免除有什么条件以及免除协议书的效力? 所谓的债务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


·申请支付令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支付令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支付令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必起诉,而是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