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交通人伤调解不在交警大队,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能够证明其具有撤销权且撤销权未消灭的或者调解协议具有无效情形的除外。对于一方当事人已向对方出具欠条或还款计划的,可按一般债务纠纷处理。
  
  上述一方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的调解协议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后,其作为原告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支付第三者责任保险款项的,可由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对该当事人的这一诉讼请求,一般应予支持。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个。发生事故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交通事故是以责论处;根据事故的大小与事故责任大小,区分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调解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1)赔偿要求的提出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的调解时对于赔偿义务人来说应注意在调解时不要忘记向赔偿权利人索要先关医疗费票据、交通、修车票据、单证、收款凭证等。一般情况在调解后面临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所以一定要索要相关票据。作为赔偿权利人,赔偿款一般主张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有风险,当然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规避风险。这样如果赔偿义务人将来不支付或者反悔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调解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一般来说,就加害人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作为调解人,则应该充分考虑到上述各种因素,选择合适时机,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在交警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各种损失经过评估,受害人伤口痊愈之后提出,这样做至少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好处:
  
  1、事故双方经过一段时间调整情绪,从事故造成的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能够从相对较为理性的角度心平气和的考虑事故善后处理问题,为调解成功的提供了平实的心理基础;
  
  2、此时提出调解,对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容易评估和计算,双方的权利无状态一目了然,为调解的成功提供了现实基础。
  
  选择调解的地点也很重要,交警队、律师事务所、村委会、甚至是其他公共场所如茶馆等都可以作为调解的地点,需注意的是,调解地点一般不能够选择到一方当事人家里或一方当事人享有绝对控制权力的地点进行,因为在那种环境下进行的调解,由于双方力量的失衡,往往会演变成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清算”和报复,而根本无法进行心平气和的协商和谈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由于我国各地的司法资源有限,故而主张在发生民事纠纷之后,首先由双方自行协调,但是协调时交警部门的职员需要在场,并主持协调。若就个性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需要签署协议,该协议签署之后就会发生效力,此后不得再提起诉讼。
  
  


·擅自改变车子的外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擅自改变车子的外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车子的外形是固定的,购买的时候是什么样子,那么之后就应当一致保持什么样子,当然要是因为发生事故导致车子变形的话则属于特殊的情况。现实中,是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车子的外形,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具体来说此时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


·预售商品房交付要满足什么条件
      预售商品房交付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预售商品房交付要满足什么条件 关于商品房的交付的法定条件,如上述法律法规一般规定为“验收合格”,“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但对“验收合格”的标准是什么,是质量验收、项目竣工验收还是综合验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与理论界争论...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平均每天都会有交通事故发生。一般而言,交警都是依据现场的情况,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继而确定责任分配。那么,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在交警部门无法认...


·我们都知道,房屋作为不动产是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但是只要
      我们都知道,房屋作为不动产是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但是只要进行交易,就一定会产生手续费,但是具体而言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有哪些,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有哪些 (一)房屋交易是在中介进行的房产交易,...


·有哪些可行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转让条件是怎样的?
      有哪些可行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转让条件是怎样的?很多人喜欢给自己的爱车挂上一个靓丽的号牌,但是并不是每一次去选牌照的时候,都有好的号码可供选择,这时候不少人就萌生了购买号牌的想法,但是也有不少人对于是否可以转让号牌的问题有疑惑,那么有哪些可行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转让条件是怎样...


·在我国提交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生活中,尽管现在各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安全是放在第一位的,可是各种意外总是难以避免。当员工发生了工伤,不论是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员工来说,都需要及时的去做工伤认定。但是您要知道的是,在我国,做工伤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在我国提交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的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


·很多的企业为了引进更多新鲜的血液可能需要更换交替企业的人才
      很多的企业为了引进更多新鲜的血液可能需要更换交替企业的人才,可能会解聘一些老员工,那么那些在企业带了10年甚至更多时间的老员工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那么10年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知识的延伸解答。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有哪些
      在进行商品交易时很多人会遇到强买强卖的现象,以威逼利诱的方式使双方交易的行为属于强迫交易罪,国家对于这类罪行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下面由我们为您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


·申请贷款买车的好处有哪些
      申请贷款买车的好处有哪些 一、申请贷款买车的好处有哪些 (一)可以让钱生钱 您都知道,汽车是消耗品,只要开出厂家大门就会贬值,新车一年的折旧率大概在20%,10万的车一年以后就只剩下8万元。而且现在物价上涨,100块钱的价值现在或许只值90元。所以,用只值90元的钱分期支付...


·退火车票扣多少手续费?
      退火车票扣多少手续费??????? 现在很多城市都通了高铁,为人们出行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一些人通过网上买好车票后,之后可能因为某些事情而要取消行程,这时可以将火车票退掉。目前,铁路部门对火车票退票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符合条件的话会免于征收。那么退火车票扣多少手续费?下面我们为您介...


·一、驾驶证过期换驾照要交罚金吗?
      一、驾驶证过期换驾照要交罚金吗?驾驶证过期换驾照不需要交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规定:超期 年检、换照,一年内,罚款200元。若是不小心超过了驾驶证的有效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超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