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农民工交通事故误工费一天多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农民工交通事故误工费一天多少?
  
  农民工交通事故中一天的误工费是收入多少就赔偿多少,误工费本身就不是按照户口来计算的,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城镇职工,本身就是按照交通事故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害来计算误工费的。有些农民工每天的工资收入可能要比职场白领还高一些,不能以农民工来判定误工费的多少。
  
  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的,是以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为界,分采用两个计算标准: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无固定收入的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为准计算,如果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则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
  
  这样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的收入情况属于事实问题,需要通过证据来进行认定。
  
  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
  
  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计算方法
  
  根据上述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性和持续性。非持续性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误工费的赔偿,只有在存在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不存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
  
  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6
  
  上述情况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但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的。
  
  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农民工如果能够提供自己的工资收入水平,并且提供的这些证明材料经查证以后也确实是符合实际情况的,那肇事者就必须要按照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对于任何事情都不要用有色的眼镜去看待农民工。同时,农民工遇到交通事故,在索赔的时候也要实事求是。
  
  


·北京交通事故定残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最近是越来越常见,随之而来就会产生交通赔偿的纠纷。最近,出台的北京交通事故定残赔偿标准,受到了您的关注。那么,您对于北京交通事故定残赔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
      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对于现实中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要是符合其他条件的话,则一般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自行私了解决的。但为了避免因事故处理造成交通堵塞,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先将车辆挪到别处。那要是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


·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我国对交通的治理一直都较为严格,这是因为我国的交通安全得到强有力的保障。相关的驾驶者和运输者都应该遵循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那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


·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哪些费用 1、诚意金。为了能更快地找到自己的理想物业,预先给信得过的中介公司交上一定数额的“诚意金”,并签订合同。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 2、首付款。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后需要交纳的费用,根据国家限...


·剐蹭到出租车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剐蹭到出租车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份子钱不用赔。份子钱是出租车司机向企业上交的承包金的俗称,它是出租车司机取得劳动工具的方式。交通事故只是造成了因为修车而失去了运营收入,并未伤及出租车司机与企业的承包关系,或者说交通事故并未损害出租车司机取得劳动工具的方式。因此,份子钱不用赔,出租...


·一、交通事故两死一伤主责拒绝赔付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两死一伤主责拒绝赔付如何处理? 1、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133条的第一款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交通事故发生后,大家都焦头烂额,定责定损,联系保险公司,报警
      交通事故发生后,您都焦头烂额,定责定损,联系保险公司,报警,处理和当事人的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场交通事故定责的法律文件,十分重要,很多人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理,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现场调查 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上海五险一金怎么交?
      上海作为一线城市,有一流的人才、完善的设施、发达的经济作为支撑,吸引着众多青年才俊聚集。上海作为高薪水高消费的地方,社会保障措施也是相对完善的。上海的五险一金与其他城市的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有所区别,今天我们带您解答上海五险一金怎么交的问题。 一、上海五险一金怎么交 上海五险一金中,...


·试用期交社保吗?试用期合同时间是多久
      一、试用期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