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退休工人可不可以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退休工人可不可以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一、离退休工人可不可以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
  其实严格从法律上讲,离退休人员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不再依靠土地,所以不应该再得到征地补偿款,除非当地村(组)民会议决定给予。
  二、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p="">
  (二)安置补助费计算标准(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p="">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相关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房屋拆迁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由上文可见,关于离退休工人可不可以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的问题,我们给出的回答是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除非村集体开会决定同意。如果经过村集体决定同意的话,可以按照上述关于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来对其进行相关的赔偿问题。


·实践中,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最好的解决办法
      实践中,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许多人对于起诉状怎么写又比较苦恼。那么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的范本,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男/女,__...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


·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如何认定强迫劳动罪
      单纯的从字面上理解强迫劳动罪,就是指老板或单位以暴力的手段,强行要求劳动者为自己提供劳动,这样的行为很多时候会给劳动者造成人身的损害,因此会作为犯罪处理。从法律上面分析,究竟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什么是强迫劳动罪? ?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一、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劳动仲裁要请律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二、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 劳...


·湖南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湖南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一)严格实施征地补偿标准。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家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


·有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有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工程变更索赔时间是多久?
      在工程建设中如果遇到一下情况导致承包人在施工工程中遭受额外的金钱支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索赔申请。那么提交工程变更索赔申请书之后,要过多长时间才会有具体的回复以及决定书下发。接下来为大家解答“工程变更索赔时间是多久?”这个疑惑。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定的帮助。工程变更索赔时间是多久?...


·劳动法规定童工投诉
      童工由于其心智尚未成熟,雇佣童工从事劳动是违法的,有的单位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而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对于单位这样的违法行为,就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您发现有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可以向劳动法规定童工投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保护童工的权益。下面我们就具体介绍下如何维护童工的权益。 ...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


·一、劳动局不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劳动局不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在你能够收集上述材料后,劳动局依然不受理的,可以认定为行政不作为,你可以提起向同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一般打一场劳动仲裁多少钱?
      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部予以保障。需要提交的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