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道路征地拆迁对于很多城市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以及限制,道路中标也是有着征地拆迁相关的规定,对于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的问题,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
  
  道路中标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征地拆迁的地方一起征地拆迁,征地拆迁的工作几时开始进行道路中标征地拆迁工作就是几时进行。道路中标的拆迁时间是根据征地拆迁地区的相关程序进行。
  
  
  二、道路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简析
  
  根据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做好征地拆迁前期相关工作。首先,进行公路用地申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必须经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如果涉及到林业或其它特殊用地须经林业和其它相关部门批准。只有公路用地的相关手续符合政府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后,才能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办理公路用地手续的程序为:
  
  1、将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政府规划部门对公路项目选址进行审核批准,获取选址意见书;
  
  2、将经规划部门批复的公路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国土部门办理用地预审,获取许可批复;
  
  3、将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许可批复和公路设计用地图纸报规划部门办理公路用地方案草图(公路用地篮线);
  
  4、将规划部门批复的公路用地方案草图报规划部门办理公路用地建设规划许可证;
  
  5、公路建设竣工后,向国土部门申报办理公路用地红线(公路产权证)。 其次,做好公路用地详查统计工作。 公路征地拆迁是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的公路用地图纸而进行放桩、核桩及土地、青苗、地表附着物详查和补偿洽谈等多项具体细致的工作。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三项基础工作: 一是根据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分清公路用地项目。一般高速公路需要用地的项目有:
  
  (1)公路主线、桥梁、涵洞、隧道;
  
  (2)沿线收费站、通讯和监控设施;
  
  (3)公路临时停车场和应急救援、管理设施;
  
  (4)公路养护工区及养护设备、材料场、维修设施;
  
  (5)公路环境保护、监测设施(含苗圃)。 二是根据公路项目用地情况,分清征用土地类别。目前,我国土地所有权在形式上有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国有土地所有制两种。在集体土地中,土地类别有山地、水田、菜地、开发平整地、旱地等;在国有土地中,土地类别有国有统征地、协议出让地、行政划拨地、城市化转地等。 三是根据公路用地图纸,做好实地详查和费用预算工作。在开展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之前,我们应该对公路用地边线桩、土地类别及面积和拆迁物数量进行实地核实,按照公路里程桩号做好如下统计工作:
  
  (1)征地范围内有多少土地所有人,各有多少土地面积;
  
  (2)集体土地(包括山地、水田、菜地、开发平整地、旱地等)和国有土地(包括国有统征地、协议出让地、行政划拨地、城市化转地等)各占多少面积;
  
  (3)按照品种、大小点清青苗(抢种青苗可不清点)数量;
  
  (4)按照永久、临时建筑分别丈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并核实清楚被征用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现状等,同时要求建筑物业主提供用地和报建的有关批准资料;
  
  (5)核实清楚征地范围内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拆迁物,便于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找到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解决。在做好实地详查
  
  统计工作的同时,根据在建公路当地政府、国土部门对各类土地、青苗及地表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概算出公路征地、拆迁的费用,便于统筹安排征地拆迁资金。
  
  三、 ?根据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做好征地拆迁的补偿及协议签订工作
  
  拆迁的补偿及协议签订工作由于公路征地拆迁涉及到沿线的集体和国有土地的征收及公私(包括外商)经营厂房、村民住宅房屋、临时棚屋、电力线、邮电通讯线等附着物的拆迁。在被征地、拆迁的对象中,大多数单位和个人都能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但也有少数单位和个人不讲政策,漫天要价,阻碍工程施工。为了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要积极做好公路建设和征地拆迁补偿的宣传工作。
  
  1、要积极宣传公路建设的重要性。公路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必须的公益性设施,要让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明白修建高速公路不仅能够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而且还关系到本单位(个人)的切身利益,才能促使他们配合和支持征地拆迁工作。
  
  2、要积极宣传国家对公路征地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其次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其它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地表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与此同时,还要向公路沿线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讲清当地政府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便于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接受。超出政府规定补偿标准的土地和拆迁物补偿,可以通过协商或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道路中标要多久才征地拆迁以及相关程序的知识,道路中标是很多道路中都有的一个小建筑,对于需要征地拆迁的道路遇到道路中标,跟随需要征地拆迁道路的进程进行拆迁,并且给予相对应的补偿给拥有方,进行合法的征地拆迁。


·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广西在搞城镇建设的时候,会征用到一些郊区的土地。在政府征地过程中,因为征地补偿引发的纠纷事件层出不穷。为了使征地补偿工作透明化,广西根据当地的土地年产值、农民人均收入和物价水平,会制订一个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广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的政策...


·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怎样的?国家征用土地,会按照土地的原用途进行征用补偿,这笔费用就成为征地补偿费。河北省是一个大省,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各地区不统一,具体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还需要根据当地区的经济情况来决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分配办法您可以参考一下。河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


·非农户口能继承老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吗?
      一、儿女转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 据了解到,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


·白水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白水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


·内乡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内乡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会议同意,征收该宗地的征地补偿费用湍东镇东王沟村按照72万元/公顷标准执行,13.5791公顷共计977.6952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城控区外按照6万元/公顷标准执行,湍东镇东王沟村13.5791公顷共计81.4746万元。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原则和分...


·湖北省黄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黄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湖北省黄石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


·年廊坊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年廊坊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廊坊征地补偿新标准 1、廊坊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


·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村民种植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村民只有土地承包权,当国家建设需要征地的时候,会提前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到的每户村民都应该和征地部门签署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款金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这笔钱村民是不能全部拿到的。那么,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村民征地补偿...


·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相关流程是怎样?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很多人选择在异地工作,这些人到了一定阶段就考虑购房事宜了。那么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异地购房都有哪些流程?对于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一个简单说明。 一、异地购房可以贷款吗? 异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和要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


·房县农村买房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么?
      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成为城镇居民,这就导致了农村房屋的限制。按照目前政策,农民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限于本集体范围内。和城市商品房一样,农村房屋也有一个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宅基地的范围及使用人情况。那么房县农村买房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房县...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现在土地稀缺,所以您住的一般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纠结的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问题,即使都知道房产年限是70年,但是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给您讲解一下房屋产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