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协议财产放弃是否可以?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离婚协议财产放弃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财产如果是出自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可以的。
  
  
  离婚协议书的要求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
  
  
  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留有隐患。
  
  
  2、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履行义务,更有保障。
  
  
  3、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因为自己的情感问题而被迫必须终结已经存在了很多年的婚姻,在多年的积攒中出现的财产是需要进行整理的,但是也有的一方会考虑到对方而自己放弃了财产的分配,虽然说这样的情况很少见且存在不公平的情况,但是如果自愿不想要了也是被允许的。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判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要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协议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协议不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


·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一、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


·一、结婚三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可以退吗?
      一、结婚三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可以退吗? 结婚三年女方提出离婚也不可以要求退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申请国家赔偿案件能上诉么?
      有时候公安机关出于破案的压力,会违法逮捕一些和案件无关的人进行拘留审问。作为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向赔偿机构提出国家赔偿请求。赔偿机构会在两个月内给予赔偿,如果当事人对赔偿结果不服的话,申请国家赔偿案件能上诉么?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国家赔偿案件能上诉么? ...


·在我国法院判离婚财产怎么判?
      在我国法院判离婚财产怎么判?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


·什么是重婚?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烧范围不算太大、火势不算很猛的火灾,却造成了几十人伤亡的惨痛结果,事后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着火的住宅楼内有多套群租房,由于存在消防隐患、缺乏消防设施、居民没有安全和自救意识等原因,造成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那么,群租房消防...


·一、一方非法同居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一方非法同居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法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一、法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