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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法定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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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法定期限是多久
  
  诉讼离婚中,当事人除了比较关系案件最后的判决外,对案件的审理期限也是比较在意的。那么您知道离婚诉讼法定期限是多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诉讼法定期限是多久
  
  法院审理期限: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4、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离婚诉讼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下列情况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
  
  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离婚诉讼法定审理期限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处,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针对不同的离婚案件,情况不同所花费的审理时间也就不太一样。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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