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原则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哪些?
  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
  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
  4、合同履行的原则详细介绍
  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
  6、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7、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
  8、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
  9、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10、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该原则要求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本着诚实、守信、善意的态度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或故意规避义务。合同义务不仅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还包括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如果当事人就某些条款约定不明,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则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服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从上述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合同履行的方式包括有10种,而这十种不同的合同履行方式也对于我们在合同纠纷中的评定有一定的帮助和影响。当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的履行不仅要讲究方式,还需要讲究其中需要遵守的原则。


·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第59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造成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
      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我们都知道双方签订合同就是为了双方关系受法律的保护,可总有写人想铤而走险,非法解除双方合同,那么当我们遇到对方非法解除合同时,我们可以怎么做?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当然作为被解除合同者肯定可以得到补偿的。至于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我国法律有这明确的规定。首先,一位...


·签合同忘签日期了有影响吗?
      签合同忘签日期了有影响吗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题;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


·合同承诺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承诺的期限是多久 承诺期限是受要约人成立合同的权利的存续期间。承诺的期限依据要约是否定有承诺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二是未约定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 1、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承诺应当在要...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一、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 ,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


·合同章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合同章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备案的合同专用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 一、合同专用章的备案流程 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


·毁约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办
      毁约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办另一方出示合同即可。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想毁约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毁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五...


·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一、能否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在实务操作中,对于法定解除的适用应严格依法律规定办理,并对第94条第5项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之规定要从严解释,应以法律有明文规定为限。对于约定解除而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解除事由的约定一定要慎重,不要将一般违约事...


·供货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供货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签订供货合同是货物交易过程中的重要步骤。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签订合同时有一些条款是必须要有的,但是好多人对于供货合同的条款不是很清楚,为了帮助您了解供货合同的合同条款是怎么约定的,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份供货合同范本以供参考。 一、供货合同范文 供货...


·居间合同纠纷法院上诉前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法院上诉前要注意什么? 一、如何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 本律师认为,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二是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顾文思义,要求该合同的成立...


·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按法律要求是否具备形式和手续可以将合同分为要是合同和非要是合同。那么这二者究竟又有什么区别呢?相对的法律法规是否也是不一样的呢?我们就为您来介绍一下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相关知识。一、什么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