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之后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之后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6、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7、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8、争取获得孩子的心。
  
  二、离婚争夺抚养权收集哪些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离婚夫妻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首先要知道如果这个时候起诉到法院的话,一般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然后对症下药,收集对自己有利或者对对方不利的证据,这样在争夺的过程中才能够让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最终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大。
  
  


·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的追究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国家赔偿的标准中包含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吗?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中包含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吗 不包括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


·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结果会怎样?
      抚养权对于母亲来说,是任何东西都可以放弃的。十月怀胎的艰辛,是母爱的升华。为了孩子,作为母亲,甚至会通过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那么,通过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结果会怎样呢?接下来,由的我们来给您做相关介绍。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特别是女当事人最关心的可能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了,如何把孩子...


·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东权益的分割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东权益的分割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股东权益的分割,如果符合公司法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如果包含了股权分割的内容,那么和结婚的时间要直接的关系,离婚协议一旦进行签订不能进行更改了,如果发现了有欺诈的行为,可以进行起诉处理。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某公司拥有股份,离婚财产分...


·没有领结婚证算不算重婚罪
      没有领结婚证算不算重婚罪 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


·夫妻分居之后是否能离婚
      夫妻分居可能是因为多方面原因导致的,常见的就包括工作、学习,也有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但有的人就认为夫妻分居之后就一定可以离婚,其实这样的想法并不完全准确。夫妻分居之后离婚的需要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接下来,我们就围绕分居离婚的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夫妻分居之后能离婚吗 中...


·有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不可否认,有外遇、有婚外情在当今社会几乎泛滥。夫妻在婚后应当彼此负有忠贞义务,如果有了婚外情、有了外遇,可能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而在有婚外情离婚的情况下,财产该怎么分割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与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一样,有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


·起诉离婚没证据怎么办
      起诉离婚没证据怎么办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到法院,就算没有证据,分居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离婚的。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经过亲子鉴定,发现离婚后争取过来的孩子非自己亲生,对此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求生母抚养孩子,同时认为对方有过错的,可请求损害赔偿。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抚养孩子的一方起诉到...


·可能在别人眼中特别幸福美满的一家四口内部也存在着
      可能在别人眼中特别幸福美满的一家四口内部也存在着很多已经没有办法调解的家庭矛盾了,即使夫妻有了两个孩子但还是没能够挽回当前这段感情的案例也是不胜枚举的。不过两个孩子的这种离婚协议书还是比较好写的,自愿离婚和财产分割的这一块肯定是必须要有的,然后关键就是对这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遗嘱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自己的有哪些?
      遗嘱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自己的有哪些?遗嘱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自己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当中的一半。夫妻立遗嘱财产需要按照遗嘱分配,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己与爱人的共同财产中,应属于自己的部分,由某某人来继承就行!也就是说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