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沁阳醉驾不会判刑的情形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沁阳醉驾不会判刑的情形有哪些?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醉驾可以判缓刑吗?
  
  
  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下对其使用缓刑,如是否属于自首、是否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等。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应积极向法院陈述辩护为自己争取缓刑的机会。
  
  
  综上,如果醉驾的犯罪分子符合了上述条件,那么是很有可能判缓刑的。
  
  
  三、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该怎么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醉驾之所以还存在着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结果,都是因为驾驶员的本意其实并不是要喝上酒以后再去开车,而是在当时的那种情形下可能没有其他的选择了。或者对极少数情节显著轻微的犯罪嫌疑人,除此之外,涉嫌醉驾的犯罪嫌疑人就不应该再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了。
  
  
  
  


·玩忽职守罪的经济损失指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经济损失指什么?依照玩忽职守罪的定义,可以将玩忽职守罪的经济损失分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两种。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立案时确已造成的经济损失,移送起诉前,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


·抢劫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抢劫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公诉意见书是用来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内容进行进一步补充说明的一类文书,它的目的在于让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更直观、更全面的展现在大众面前。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就属于这类型的公诉意见书。那么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包含哪些内容呢?抢劫罪公诉意见书范本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新刑诉法简易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部门,是我国国家认可的用来调整刑事诉讼行为的法律总称,刑事诉讼法保护参与的诉讼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规定进行刑事诉讼的程序。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比普通程序简单的审判程序,新刑诉法简易程序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简易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第一...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怎么处罚?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怎么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说,出现了损害结果,也能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二、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


·山东省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长,人们对于法律的人认识是比较多的,因此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侵权行为就要及时的报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犯罪分子就会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那山东省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山东省最新量刑标准 1、量刑应当以事...


·有关国际网络金融犯罪法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有关国际网络金融犯罪法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跨国界的这种网络金融诈骗案件的发生概率是非常低的,并且如果是属于跨国界的网络金融犯罪,那么在处理的时候会相当的麻烦,有一点是两国的国情和适用的法律制度根本就不一样。不过生活当中还有很多普通公民都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国际网络金融犯罪法...


·遗弃罪如何量刑?
      遗弃罪如何量刑?一、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我国规定的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当然这不包括数罪并罚的情况。除此之外,适用有期徒刑的,也有对象的要求。那到底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


·刑诉法解释勘验笔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会需要大量证据的支撑,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性。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为了对这些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勘验、检查,会指派勘验人员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勘验,勘验之后的笔录即勘验笔录,它也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那刑诉法解释勘验笔录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


·监视居住一定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一定折抵刑期吗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


·如何判定遗弃罪,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不仅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还需承担起养育子女的责任,如果拒绝扶养或者存有遗弃的行为除了会遭受道德上的谴责之外,还会被按照刑法中的遗弃罪来论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遗弃行为都构成遗弃罪的立案标准,那么该如何判定遗弃罪呢?具体的标准如下所示,请继续往下了解。 一、遗弃罪的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