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轻微贩毒可以缓刑吗
  
  贩卖毒品罪:以买卖获取利益为目的而收买毒品的行为,不论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给以刑事处罚。哪些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呢?
  
  1.无论毒品是买入的还是其他途径得来的,卖出后得到利益的;
  
  2.同时制造和销售毒品的;
  
  3.利用毒品抵销费用和债务的;
  
  4.买方以信用为基础,卖方先让买方取走毒品,然后在规定日期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的形式付清毒资的过程;
  
  5.就算当事人没有直接参与买卖,但是介绍联系他人贩毒,并从中获取利益的;
  
  6.以毒品为媒介来买卖其他商品或货物的;
  
  7.在国家管理限制药品相关行政部门工作的个人,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法规,向吸毒人员出售毒品获取收益的。
  
  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
  
  1.判刑处罚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同时没收财产的情况:如果是鸦片,重要在1000g以上的、海洛因或冰毒重量在50g以上,还有其他类型毒品数量巨大的;毒品组织的主要人员;毒品集团有武装力量的;以暴力手段抵抗、情节严重的;参与国际贩毒的;
  
  2.判刑处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鸦片200g到1000g,海洛因或冰毒10g到50g,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3.判刑处罚三年以下的拘役、管制或者是有期徒刑,如果涉及的情节很严重的话,那么刑期就是会在七年以上了,与此同时还会被处罚金的情况:贩卖的是鸦片,重量是小于200克的,如果是海洛因亦或冰毒的重量是小于10克的,还有就是其他类型的毒品的重量是很小的;
  
  4.利用、授意、怂恿、威胁等手段,将自己贩毒的意图灌输给未成年人,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毒品的,从重处罚;
  
  5.对于多次贩毒,且没有被处理过的,毒品数量以合计数计算。
  
  哪些贩毒情况适用缓刑:被判刑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或者拘役的罪犯,不满十八岁和年满七十五岁的人员以及孕妇。
  
  1.贩卖毒品重量轻微且初犯的,最轻是三个月管制或一个月拘役,同时处罚金;
  
  2.犯罪表现及经过比较轻微、有坦白自己的犯罪、表示悔改的;
  
  3.评测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对其所居住的地区没有特别大不好影响的。
  
  4.如果已经宣告被执行缓刑,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然要执行。
  
  


·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对于触犯刑法的罪犯必须由检察院出面将其作为被告进行指控并且请求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但是检察院想要成功让罪犯得以惩罚就必须要得到相关的证据以及被告的认罪供述,但是现实中很少会有罪犯能够主动承认的。那么,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一、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首先,公安机...


·中国新刑法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判几年?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遗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弃婴的新闻,令人寒心。按照刑法规定,像这种遗弃子女,如果导致子女发生重伤或者死亡,父母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往往会提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犯罪情节做出裁决,那么遗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遗弃罪量刑...


·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非法收养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非法收养是与合法收养相对立的,它是指不按《收养法》的相关规定私自收养的行为。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一个法律误区认为非法收养行为会构成非法收养罪,可实际上我国是没有非法收养罪的。但是关于非法收养行为在《收养法》中还是有相关的处罚规定的。那么针对非法收养...


·关于盗窃罪吉林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盗窃罪吉林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价值2000元为“数额较大”,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盗窃价值3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认罪认罚南京规定是什么?
      一、认罪认罚南京规定是什么?南京市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成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旨在积极稳妥推进南京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对犯罪嫌疑人、刑...


·单位犯罪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既然构成了犯罪,那自然是要承担责任的。究竟单位犯罪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解答。 一、单位犯罪责任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


·有哪些罪告诉才处理2023
      有哪些罪告诉才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 2012年12月20日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一、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敲诈勒索罪有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


·信用卡逾期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逾期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信用卡逾期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那些未满18周岁的人,但其中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要想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则对年龄还有要求,同时也要求犯罪的未成年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才行。那就结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