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财产分割受理费是多少费用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后财产分割受理费是多少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费用二、律师案件代理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为此,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对于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此外,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律师承办的婚姻、继承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费用三、财产保全费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不便执行,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也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费用四、财产评估费双方需要分割的财产究竟价值几何,这也是离婚双方有最多争议的一个问题。对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又无法通过竞价来对财产进行评估的,法院会要求原告申请评估。评估机构的选择,并不是由当事人在市场上随意挑选,须在法院事先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费用五、法院执行申请费在人民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并不代表您的离婚花费支出已经到了头。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故意不予执行,这时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要收执行申请费。按照规定,这个申请费是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不用预交。但若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决定谁来“埋单”。知识总结:以上就是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的全文内容,离婚诉讼费用主要由败诉一方承担。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的原则规定是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离婚案件,一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离婚后财产分割受理费需要分解实际的离婚案件来决定的,我国法律上在对离婚中财产的分割受理费用有着一定的比例收取,这一比例是按照受理案件的总财产金额来收取的,另外的还有律师的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的一些需要收取的额外费用。
  
  
  


·双方同意离婚抚养权归谁
      双方同意离婚抚养权归谁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如果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是合理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


·一、怎么写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一、怎么写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


·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无论夫妻是否要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都是不会改变的,毕竟我国法律中也有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而即使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解除了婚姻关系,也不能阻断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其中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


·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感情的丢失,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扶养权问题。双方有可能都想去争取这个抚养权,但是孩子只有一个的情况下无法协调,就会产生较大的纠纷,因此婚姻法就详细规定了相关事宜,那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抚养权...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认定 大家都知道,喝酒之后是不能开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认定 您都知道,喝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因为醉酒驾驶非常的危险,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醉酒驾驶却不幸致人死亡,车主还逃逸了,这种情形该如何认定?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为了全面建立防治违法婚姻的法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我国《婚姻法》建立了无效婚姻制度。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但是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能申请,那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1、必须具有法定...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再婚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


·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离婚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书就是离婚起诉书,也就叫做离婚诉状。这一般是由原告方来书写,然后提交给法院,这样才有可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么这个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呢?我们提供相关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一、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夫妻之间如何办理离婚,离婚证有何效力
      男女因为感情到了一定境界后会想要结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当两人之间的感情破裂之后,则通常也就会办理离婚,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实践中,感情破裂后夫妻之间如何办理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之间如何办理离婚 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 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