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一、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的变更的要件:
  (一)须有被变更的合同存在;
  (二)须有变更合同的行为;
  (三)合同变更必须具备合同的成立条件和生效条件;
  (四)合同变更内容约定明确。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属于合同变更,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达成这些条件,即使只变更一份合同,那么依旧是生效的。
   三、合同变更后有什么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四、变更带来损失怎么办
  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合同法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承办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订的经济合同,都是以法人的名义进行的,合同依法成立后,由法人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由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合同不能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是属于合法的法律行为,而不是违约行为,因而不能对负有责任的一方予以法律制裁,但是,变更和解除合同行为的合法性,并不能免除负有责任方的一切经济责任。因变更或解除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对造成损失负有责任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由此可见,我国合同的变更一般只有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才被称为“合同的变更”。对于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合同变更的要件进行着手。合同可以变更,但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可以变更。有一定的限制。而只要生成合同变更的要件,不论份数多少,都有效。前提必须是双方合意的前提。若有几份合同尽量同时变更。合同变更必定会产生效力,也许会带来损失,所以合同变更还需慎重而为之。若想了解更多有关合同变更的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的网站的在线律师。
  
  
  


·民法总则合同定义是什么?
      民法总则合同定义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为了更好的规范民事法律行为,我国颁布了《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的内容非常详实,对民事活动,民事关系进行了全面梳理。签署买卖合同是很常见也是非常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合同定义...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建立了合同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变更合同实际履行各自的特征是什么
      变更合同实际履行各自的特征是什么 一、变更合同的特征 第一 合同的变更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但此处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主体的变动属合同转让的范畴。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一.合同变更的实质 1.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与主体发生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主体不变,内容变化。 2. 根据我国民法典,将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将合同内容的变更称为合同变更。 3....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大部分的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会同时生效,但实践中也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此时合同成立了,但并不能马上生效。那么这种情况下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条款约定为准。不一定要注明地点...


·合同履行中标的物风险承担的划分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一般的说,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

    ...


·可撤销合同有哪几种情形
      可撤销合同有哪几种情形 一、可撤销合同有哪几种情形 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


·合同签了可以当天取消吗?
      合同签了可以当天取消吗? 一、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 第六百零九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一、继续履行 1、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合同责任形式。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提前租赁合同怎么办?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提前租赁合同怎么办?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和对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赔偿对方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一...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