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减刑最多减多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法律会给予犯罪分子改过的机会,在监狱中遵守规定,认真改造,有良好的认罪态度、改错态度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就算已经得到判决,也是有可能获得一定的刑期减免的,具体的方式多种,包括假释、减刑等。今天主要来讨论减刑的问题,人们可能会有疑惑,减刑制度的存在看似很容易让犯罪分子逃脱刑罚,毕竟刑期是有限的,减着减着可能就没了,然而并非如此,减刑是存在着一定上限的,而且获得减刑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先明确一下有机会获得减刑的罪名,并非所有罪名所有刑期都可以获得减刑,对于特别恶劣的犯罪是不存在减除刑罚的例外的,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可以获得减刑的犯罪分子就包括那些被判处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当犯罪分子所犯的罪名是可以获得减刑时,就要看是否值得获得减刑。在中国法律的规定中,可以获取减刑的事由有两种,一个是有良好悔改表现,另一个则是有重大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有六种,具体包括阻止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有重大发明创新、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日常生活中舍己救人和对国家有重大贡献。如果都满足以上的减刑条件,就可以考虑减刑,减刑需要先上交减刑建议书至人民法院,一般提出机关是刑罚的执行机关,而人民法院也是有一定要求的,必须是中级以上,法院受理以后,会组织形成合议庭审议,审议通过的话就可以予以减刑,这种经由法院判决是否对犯罪分子予以一定的减刑的程序,这在《刑法》第79条中有明确规定。针对不同的刑期和罪名,减刑的上限是有不同的。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获得减刑后的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原有刑期的一半,考虑到判处拘役可能会有缓刑的情况,减刑同时也可以缩减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可以比减刑后的实际刑期少。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有良好悔改态度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其中一种,或是两者都有,最高的减刑不可以超过两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态度特别突出并且有重大立功表现,最高的减刑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如果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具有良好悔改态度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其中一种时,最高的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两年后可以提出减刑,有良好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减刑的区间往往是在18-20年有期徒刑之间。而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实际可能会
  减刑到13-18年有期徒刑。对于被判处死刑但是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两年的缓期时间内没有犯罪,死刑可被减为无期徒刑,若是存在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那么还可减为十五年至二十年的有期徒刑。减刑最多减多少要视具体的罪名而定,法律有其刑罚的功能,给予犯罪分子应有的刑罚惩戒,不仅对于改造犯罪分子有作用,对于惩戒其他未犯罪或有意犯罪的人来说,还能起到震慑作用,所以减刑有一定的上限,并非一减到底。
  
  
  


·适用缓刑要求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这就是我国的缓刑制度。适用缓刑,体现我国刑法宽严相济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法治理念。但是并非任何犯罪均...


·绑架罪和抢劫罪想象竞合吗?
      绑架罪和抢劫罪想象竞合吗结合具体犯罪事实认定,从刑罚设定看,绑架罪要重于抢劫罪。另外,绑架罪第二款“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抢劫罪致人死亡的刑罚幅度是十年至死刑,死刑是选择适用的,单从这一点来说,绑架罪就重于抢劫罪。简单的来...


·法律规定间谍罪的主体有哪些?
      间谍罪的主体有哪些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境内组织、个人,但本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一、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损毁非法财物一般是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公私财物”只能是合法财产或依法属于私人所有的财产,不包括非法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


·刑诉法拘留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是常见的一种法律,对于刑事案件做了详细的分类和规定,刑事案件的处理要经过一定程序,但是有时由于案件审理的需要,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先行拘留。那么,哪些情形下,需要拘留呢?为此,接下来我们将在介绍一下和刑诉法拘留有关的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有哪些
      刑法是我国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它的地位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在进行审判案件的时候,要按照刑法所规定的原则进行审判。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都包含哪些条款呢?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钟知识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


·故意伤害罪刑拘多久可放人?
      故意伤害罪刑拘多久可放人?根据犯罪程度而定,一般最长时间为37天,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


·故意伤害罪和解还判吗?
      故意伤害罪和解还判吗?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要判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现被害人调解成功,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并不能免除被告人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但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可以予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告人进行了...


·假释期间犯新罪是累犯吗
      一、假释期间犯新罪是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


·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
      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一、诽谤罪的客体是什么?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


·团伙诈骗1000万从犯怎么判刑?
      团伙诈骗1000万从犯怎么判刑?对于团伙诈骗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到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