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辞退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虽然《劳动合同法》的法律中对职工的权益作出了保护,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职工,但这并不代表单位就不能辞退职工,只不过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单位辞退职工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常见辞退不当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许多企业存在辞退员工时无透明度,被辞退人员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为私人恩怨开除员工,公报私仇;
  2、克扣被辞退人员工资时有发生,特别是民营和私营企业;
  3、许多管理者对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能因为小小的失误被辞退;被辞退人员离开公司后,管理者对被辞退人员随意指责。
  4、严重违章违纪辞退,触犯公司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等。
   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注意什么
  1、任何解雇都不能以性别,宗教,政见,参加罢工,工会活动和种族理由作为依据,否则即被视为对员工的歧视和对员工权利的侵犯。
  2、所有因个人原因而进行的解雇都必须说明理由,以可证明的严重事实为依据,而不能以个人印象和主观的判断为准。
  3、企业应根据事件的后果和影响作出具体分析,在考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员工的实际责任后作出决定。解雇应是不可避免的解决方案。
  因个人理由进行的解雇并不需要证明员工的过错。无法胜任工作,经常缺勤也可成为解除工作合同的理由。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无故缺勤,疏忽大意和工作失误应作为简单过错处理,企业不应以此为理由而解雇员工。
  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是受到了严格的条件限制,否则的话就很容易出现侵害职工权益的事情。而单位也知道在满足了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辞退职工,否则的话就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就是对单位辞退职工的条件的介绍,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包括哪些?为了使人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与质量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与工程相关的各单位对会影响工程的因素进行防范,我们知道,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是人的因素,而较难以控制的是环境因素。为了避免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施工单位需要了解影响工程质...


·工程挂靠合作协议范本
      工程挂靠合作协议范本怎么写 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很多建设团队都会采用工程挂靠的方式来目标工程进行建筑,但是想要进行工程挂靠首先是要有挂靠企业的,而企业与工程团队合作时最好是先签订工程挂靠协议的,但是工程挂靠协议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工程挂靠合作协议范本您来阅读一下。 工程挂靠...


·监理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监理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


·2023过年加班工资算哪几天
      过年加班工资算哪几天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


·脑出血到底算不算工伤?
      脑出血到底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


·劳动者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是属于弱势群体,往往一些劳动者在为某个用人单位劳动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的事件,但是一些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已的权益。那么,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的时候,劳动者的维权途径有那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在我国个体户用人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国个体户用人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 应该签署劳动合同,满16周岁就具备签署合同的能力了,其行为有效。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建议保留好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卡、工资条、单位给你开具的介绍信、工作卡、工作服等,之后,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其给予自工作以来的双倍工资等请求。 签...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怎么申请?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怎么申请? 一、 深圳市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 原件 1份 2.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


·盐城市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哪些费用?
      职工在工作中因为工伤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经过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后,如果受伤程度较严重,导致身体出现残缺受损、对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的,职工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请求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么,盐城市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费用由哪些呢? 一、医...


·我们都知道赔偿误工费
      我们都知道赔偿误工费,必须要有单位的证明,和工资收的证明,保险公司才会计算误工费的赔偿,那么对于没稳定工作的误工费怎么算?没有稳定工作的误工费是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给受害者赔偿,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


·肋骨骨折工伤鉴定等级确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骨头是人类身体中比较重要的,很多人喜欢晒太阳,也是为了骨头更加坚硬。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却是十分容易发生骨折的情况,尤其是在工作期间发生肋骨骨折,这属于工伤。那么,肋骨骨折工伤鉴定等级确定的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