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
  
  一、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
  
  不合适,一般来说,订立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是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承关系的公民。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财产一般按继承关系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赠扶养协议范本
  
  遗赠人:
  
  扶养人:
  
  因年老,患等病,身体衰弱。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请作证,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
  
  1、愿将自己的楼房一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全部赠给。在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2、保证继续悉心照顾,让老人安度晚年。至去世之前供给其衣、食、住、行、医疗等全部费用,并保证的生活水平保持全市平均水平以上。的饮食起居的一切照顾由承担。去世后由负责送终安葬。
  
  3、在房产证办好之后,积极协助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将该房产过户到名下。
  
  4、如果扶养人有行为,遗赠人可以解除此遗赠扶养协议。
  
  5、如果遗赠人把又处置给他人,构成对此遗赠扶养协议的违反,扶养人可以。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执一份,证人,各保存一份。
  
  遗赠人(签字盖章)
  
  扶养人(签字盖章)
  
  证明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有最强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有抚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是先按照抚养协议,剩下的按照遗嘱等。在没有抚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才会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上缴国库。
  
  


·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除了要找准法院,同时还需要实际提交书面的起诉状,这样才有可能启动诉讼程序。那具体来说这个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多离婚夫妻都不是很了解,对起诉离婚的程序了解的更是不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 ...


·对于生活中的一些意外我们国家规定了如果不是因为自
      对于生活中的一些意外我们国家规定了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发生的意外,对方肯定是需要给我们相应的赔偿的,其中就包括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我们的收入来进行赔偿的。那么员工非因公负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


·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
      虽然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已经确定好有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哪一方支付抚养费,但离婚之后,往往出现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不支付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


·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众所周知,抚养权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权利,也代表着父母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是,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父母离婚,抚养权归属也要依照法律分配,夫妻双方也要按法律履行义务。那么对于未婚生育的情况,未婚生育男方需支付多少抚养费? 一、抚养费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


·夫妻一方重婚能赔多少钱?
      夫妻一方重婚能赔多少钱?应当根据实际过错情况而定,按照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


·一、被抚养人为多人时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被抚养人为多人时抚养费如何确定? 被抚养人为多人时抚养费还是由孩子的实际需求确定,由父母的经济能力决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照被扶养人事实上生活情况来确定计量准则的,在乡村生活的按乡村准则计量,在城镇生活的按城镇准则。 二、多个被抚养人计算抚养...


·离婚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离婚的时候,有人会签订离婚财产协议,提前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财产涉及利益问题,有些问题不得不注意,那离婚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很多人签订了离婚财产协议后感觉不妥,想要反悔,那对离婚财产协议反悔的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


·怎么到法院调解抚养权变更
      怎么到法院调解抚养权变更 一、怎么到法院调解抚养权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5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16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一、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东西?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东西呢?一般来说,社会抚养费是对于那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超生的家庭征收的行政收费,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就是鼓励家庭计划生育以减少我国的人口负担。具体征收的金额由各地政府确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社会抚养费的概念 社会抚养费,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